被指一日賣出135.4萬元 福建省證監局稱“已關注”
東方早報記者 忻尚倫
某網站昨日掛出一網友舉報郵件稱興業證券某部門負責人涉嫌老鼠倉,并提供了該負責人親屬的交易賬戶與興業證券自營賬戶的對照交割單。
最讓人感到駭然的是,據該舉報人稱,興業證券“執業人員行為準則執行情況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知曉此事后不僅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甚至公司內部有組織地開始進行偽造數據銷毀證據等跡象”。福建省證監局人士昨天告訴早報記者,已關注該事件。
配偶證券賬戶
與自營盤高度吻合
該封舉報郵件于昨日上午在鳳凰網財經頻道被曝光。被舉報人為興業證券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肖俊光,舉報人也同為興業證券的員工。
鳳凰網抖出的舉報資料稱,在興業證券檢查證券執業人員行為準則過程中發現,有一資金賬號為“000012417”的賬戶在2007年9月期間的若干證券買賣行為,與興業證券自營賬戶高度一致。而該資金帳號的所有者為肖俊光的妻子邱葵花。
舉報人稱,在他匯報該問題后,興業證券的“執業人員行為準則執行情況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并稱興業證券內部“有組織地開始偽造數據銷毀證據等跡象”。
同樣來自該舉報人提供的證券賬戶交割單,提供了7只股票的成交記錄對照表。據舉報人表述,當中以“05”開頭的資金賬號為興業證券自營賬戶。在2007年9月13日,“12417”賬號在下午1點44分56秒賣出了10萬股三友化工,而就在1點41分21秒,“05”賬號也賣出了10萬股;當天,在“05”賬號在上午10點20分48秒至10點42分29秒分6次買入了27.5萬股湖北宜化后,“12417”賬號也在10點43分29秒買入了2000股湖北宜化。根據該舉報材料,相同的“跟買跟賣”情況還發生在天宸股份、太鋼不銹、中集集團(在9月18日操作)、寶鋼股份(在9月24日操作)和如意集團(在9月28日操作)上。
由此,該舉報人認為,肖俊光存在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并且利用特殊權限查詢跟蹤自營賬戶進行股票買賣操作之嫌。
興業證券當天也對該事件作出回應。鳳凰網轉述興業證券合規部工作人員的答復稱,從目前的已知自查結果來看,未發現郵件提到的事件——信息技術部副總經理肖俊光涉嫌老鼠倉操作。而關于更嚴重的涉及興業證券有意銷毀證據的說法,他的回答是:“公司違規郵箱jbxx@xyzq.com并未收到任何舉報郵件,也沒有銷毀證據一說!
該工作人員最后還表示,郵件中提及的“老鼠倉”概念需要更正。他說,即便確有其事,此事件也應該定義為“利用職務之便的職業道德缺失,而不是老鼠倉”。
疑點:信息部無權限
看操盤記錄
早報記者在聯系了福建省證監局后,該局值班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已經關注到了興業證券該事件,至于是否已經開始調查“目前無法透露”。
滬上一券商合規部負責人表示,最近各家券商均在大范圍地展開《關于組織開展證券期貨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執行情況檢查的工作方案》的自查!爸饕榈氖亲C券公司員工是否持有股票賬戶,股票賬戶里是否還有股票這類情況!
當記者就興業證券該舉報事件詢問該負責人,對方表示雖然法律并沒有規定證券公司親屬不得買賣股票,但若這兩個賬戶的交易吻合度如此之高,“那么不排除有證券公司內部工作人員透露內幕信息的嫌疑!倍,她還著重指出,證券公司的自營部門是完全獨立的,“自營部門和其他部門之間有著嚴密的防火墻,即便是負責軟、硬件維護的信息技術部也是無法看到自營部門的操盤記錄的!币虼,她表示,若信息技術部負責人能看到自營部門的交易,“那么這就不單是個人的問題了!
另外,她也提出了個舉報人的疑點。她指稱,在自查過程中,他們是沒有權限去調查員工家屬的證券賬戶的,“雖然也有無意中發現的可能性,但可能性并不大!
銷毀證據將犯“包庇罪”
著名股市維權律師嚴義明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若興業證券舉報門事件屬實,那么不單是違規的問題,已經觸犯了刑法。
首先,興業證券的執業人員違反的不是證券法43條,應是證券法中的透露內幕信息罪,“若舉報人舉證的材料屬實,那么基本就可直接作為證據立案了”。其次,證券公司若存在銷毀交易數據的行為,那么證券公司可能犯有“包庇罪”以及“隱秘和銷毀會計憑證財務賬冊和會計報告罪”,均屬于刑法范疇。
從海通證券葉志剛事件、證監會李莉事件,到現在的興業證券,證券業界的內幕交易案近期被頻頻曝光!暗趯Υ擃愂录䲡r,總體來看,我們的量刑尺度還是比較輕松的!眹懒x明說道,一般這類內幕交易案被追究行政責任的較多,追究刑事責任的較少。
“這和我國證券業惡性事件太多有很大關系!眹懒x明坦言,相比大股東侵占上市公司資金、做假賬惡意圈錢等事件,內幕交易的惡性程度相對要低一點。近期,隨著上市公司治理的規范,過去被視為證券從業人員的“潛規則”終于浮出水面了。
另外嚴義明稱,內幕交易案的舉證相對來講也比較困難。按照慣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是最先介入調查的監管機構,在進行了案情認定后再移送公安局立案。在其中,“潛規則”就開始發揮作用,“往往最終結果就是證據不足,無法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