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域
利益爭奪導致的違規行為打破了券商投行部門的和諧。在此之下,是普通投行人員及準保薦代表人與投行部門負責人之間的博弈。
2009年,保薦代表考試的通過率高達24%,約600人成為準保薦代表人,加上截至2008年末的準保薦代表人約為900人的數量,這意味著再擔任一個境內證券發行項目的項目協辦人,這1500人便可以注冊成為享受高薪待遇的保薦代表人。
這對于投行從業人員來說喜憂參半,喜的是考試通過率增高,普通投行人員成為準保薦代表人的可能性變大,憂的則是已通過考試的1500人,由于目前IPO和再融資的項目有限,準保薦代表人正遭遇著無法轉正成為注冊保薦代表人的尷尬。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透露,公司在2009年前已通過保薦代表人考試的投行人員中,依然有相當數量還未轉正。
于是,準保薦代表人之間開始爭奪有限的項目簽字權,利益尋租頻現。近日,某券商準保薦代表人王某透露,其承做的第一批創業板項目,被另外一個不相干的準保搶去簽字并成功注冊成為保薦代表人。
簽字權名不副實
這個農歷新年,王某過得很郁悶。
作為一名普通的投行從業人員,他從業年限已愈五年,“每一個項目都兢兢業業,投入了全部精力”。不過,在看得見的高薪誘惑之下,他認為這一切都值得,但是年前,這種平衡被打破了。
2009年中,王某耗費時間一年多的項目被公司選為可以上報成為第一批的創業項目,但在申報前幾天,領導找他談話,說這個項目由另一個準保簽字,從而他失去了簽證注冊的機會。
“他并沒有參與項目,這位簽項目的同事甚至沒在企業待過一天。”王某無奈地說道,被其他準保薦代表人搶去注冊的事情已是第二次發生在他身上。
按照2004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實施工作的通知”,個人欲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的,需滿足具備三年以上投資銀行業務經歷的條件,且最近一年內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已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項目主辦人(現改名為項目協辦人)。也就是說,“項目協辦人”是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的必要條件之一。
“項目協辦人就是一個項目組內部主要協調人和干活的主力。”華泰聯合證券某保薦代表人向記者表示,作為項目協辦人,其主要的工作是協助保薦代表人工作,包括盡職調查、撰寫招股書、答復反饋意見等,基本上可以算是項目負責人。
那么從未參與過項目組工作的同事何以取得保薦代表人資格?事實上,發生在王某身上的事情并非個案。國內多家券商投行部門都曾出現過類似的情況。
上海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如果是同一項目組內部人員,在項目正式上報前很難確定誰是項目協辦人,只要材料還沒做完,別人過來干幾天也算是參與,如果通過了考試,也可成為項目的協辦人,非項目組的人員不在這之列。”
而另一方面,在習慣于論資排輩的投資銀行界,即便是準保的簽證權,也有先來后到。一家券商投行部門負責人對此的解釋是,“先進公司的通過的準保比后進公司通過的準保有優先的簽字權。”王某的第一個項目被搶即屬此類,在這樣的管理體制影響下,產生了兩種虛假注冊情況,其一是準保薦代表人用其他非準保做的項目簽證注冊,其二是強勢準保薦代表人搶走其他準保薦代表人的項目注冊,利益尋租也產生其間。
轉正項目有限
2009年,共有600多人通過了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通過率高達24%,創近年來新高。來自證監會網站數據顯示,目前共有保薦代表人約1300人,準保薦代表人約1500人。其中,2009年新注冊保薦代表人155人。
按照證監會的相關規定,IPO、定向增發、配股等項目,必須要有兩個保薦代表人和1個項目協辦人同時簽字。準保薦代表人要想轉正為注冊保薦代表人,必須要在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通過后的3年內協辦一個過會的項目,才能注冊成為保薦人。
而Wind數據統計顯示,自去年6月19日IPO重啟至今年2月,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在內,共有158家公司實現IPO,97家公司完成增發,12家公司完成配股,三者共計267家。
按照上述數據,只能滿足267位準保薦代表人轉正。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準保薦代表人的數據約為1500人。其中,2009年新注冊的保薦代表人只有155人。也就是說,國內資本市場融資項目數量完全無法滿足不斷增大的準保薦代表人群體的需求。
深圳某中小券商投行人士無奈地說:“隨著考試通過率的提高,準保薦代表人的數量只會越來越龐大,薪酬也只會隨之降低,所以都希望能夠享受保薦代表人高薪的最后盛宴。”
據投行人士介紹,準保薦人轉正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前期已經參與到該項目的保薦工作中,考完試立即為一個做完的項目簽字。另外一種則是考完以后再參與到一個項目中,擔任該項目的協辦人。
當然,也有準保薦代表人利用其資源的優勢直接豪奪其他同事的簽字權,王某的經歷便產生于此。
“今年的IPO及再融資的節奏可能還不如去年下半年,準保轉正估計會更難了。”多家投行人士認為,簽證權的斗爭將會更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