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媛
針對去年的保薦人造假丑聞,證監會計劃推出一系列保薦人監管新政來改善保薦人市場,其中包括保薦人注冊公示制度。昨日晚間,平安證券、齊魯證券等35位申請注冊保薦代表人的資料已經在證監會網站公示。
證券融資中核心環節之一當屬保薦人市場,這也被認為是整個新股發行制度誠信的中樞。一位證監會高級官員在針對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講話中曾表示,保薦人一定要誠實盡責,首先起碼自己不做假,才能確保企業發行中不做假。
但去年東方證券、平安證券和國信證券保薦人卻出現履歷造假的情況。此次推出的保薦人注冊公示制度意在保證保薦人注冊申請的真實性,屬于即將推行的保薦人管理新政的一部分,一位監管人士昨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業內人士反映有些保薦人疏于業務,僅僅在考試過關和順利注冊后以賣簽名營生,對此保薦人管理新政還將懲治一些不做業務只簽名的保薦人。“我們屬于投行部門里面真正做業務的人,但是因此沒有太多時間復習參加保薦人考試,有些不做業務的人有充分時間復習參加考試過關,那他們現在身價陡漲、簽名值錢,這對于我們是不公平的。”一家券商的股權融資人士表示。
證監會在正式受理保薦代表人注冊申請后,即將與注冊條件相關的主要信息在證監會網站保薦信用監管欄目進行公示。
“改革前,申請保薦代表人資格需要向證監會提供的文件是由保薦機構和個人出具的。審查時除了當面問問,沒有其他手段檢查材料的真實性,只能被動信賴其提供的文件。” 上述監管人士說,“一些保薦機構和個人出于利益驅動,申報文件存在虛假,注冊后引起投訴和舉報,引發丑聞,這樣監管者很被動。”他表示,依靠社會公眾監督,審核將更為有效。
如在公示期限內收到舉報,證監會將進行核查。保薦代表人的注冊材料公示期限為7天,而保薦代表人注冊的行政許可審查時限為20個工作日。“原則上要求保薦機構進行核查,必要時由派出機構或證監會進行核查。”上述監管人士表示。
監管層在推出制度前做了相關研究,上述監管人士解釋說,保薦代表人注冊是一項行政許可,而據《行政許可法》,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
“《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中沒有關于注冊時進行公示的制度安排,但也沒有禁止性規定。我們認為,在保薦代表人注冊程序中設定公示制度,符合行政許可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也不違反現有部門規章。”上述監管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