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春林
律師認為應明確對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
證監會打擊股市內幕交易和老鼠倉再出新動作,昨天有媒體報道,深圳一家券商下發內部文件,要求所有員工在3月15日前注銷所開立的證券賬戶,且在公司從業期間不得再開立證券賬戶。南京某券商人士向記者證實了這個消息。不過,證券律師認為,證券法早就規定禁止券商員工炒股,因此應對這類違規行為進行嚴查,不能僅僅注銷了事,而且,還應在證券法中增加對此類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否則法律就是一紙空文而已。
深圳券商要求員工注銷賬戶
1月18日,深圳某券商下發了一份內部文件,題為《關于公司員工注銷證券賬戶的通知》,要求所有開立證券賬戶且賬戶隨時可進行證券交易的員工,于2010 年3月15日前注銷所開立的證券賬戶,且在公司從業期間不得再開立證券賬戶。并表示將對本次銷戶情況進行復查,并定期對再次開立證券賬戶的情形進行抽查,對違反者將按照公司相關處罰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現在風聲太緊了,雖然我們內部還沒有下文要求注銷我們的賬戶,但是已經在內部近期的幾次會議上都三番兩次地要求所有人做好有關隨時迎接相關督察的準備。”滬上某券商主管經紀業務的負責人表示,從業人員炒股向來是行業里眾所周知的秘密,以往對于此類規定,各大券商以往幾乎都采取睜只眼閉只眼的做法。
據業內人士透露,1月22日,200名來自各大基金公司、投行、銀行以及各地方證監局的風控主管、督察長以及機構處和市場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齊聚北京,“風控”和“內部監管問題”成為會上屢屢提及的話題。
南京券商人士稱“正在落實”
“我們也聽說了證監會要求券商工作人員注銷證券賬戶,這肯定是個趨勢。”南京某券商研究員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券商工作人員不許炒股是證券法早就有的規定,但證券法是1997年出臺的,因此,很多在此之前開戶的券商工作人員并不違規,這些年管理層對這部分賬戶也一直沒有說法,只是規定不能炒股,現在要求券商工作人員注銷證券賬戶,實際上是對這些老早開的股票賬戶進行規范。
“因為不準我們炒股,所以這些97年前開的賬戶一直閑著,沒敢用,所以如果要求注銷,對我們也沒有什么影響。”南京另一家券商人士這樣表示,不過他們公司目前也還沒有正式要求員工注銷賬戶,“這個工作還在層層傳達過程中,可能還要一段時間才能落實。”
也有券商經紀業務部門人士表示,如果不允許有關經紀業務從業人員炒股,那么他們就無法體會到客戶的心理,就無法去成長成一個真正急客戶之所急的合格經紀人。
上述券商研究員也表示,為了增加對股市的理解,他們私下也在炒股,“如果自己沒有親身體會,又如何研究股市呢?”
律師認為應明確違規處罰措施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律師認為,券商員工注銷證券賬戶是對前段時間打擊老鼠倉和內幕交易的延續,是監管上的一大進步。不過,他也表示,券商員工不能炒股早有規定,但實際上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應該采取更強有力的措施,好好查一查這里面有沒有內幕交易和老鼠倉,而不是注銷賬戶就算完了。
“僅僅是注銷證券賬戶可能起不到多大作用,關鍵是還要有相應的懲罰措施。”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認為,禁止券商員工炒股的目的是杜絕老鼠倉和內幕交易,重點應該放在券商高管身上,但現有證券法對于券商員工炒股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券商自身該承擔怎樣的責任也明確規定,因此,很有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一旦員工違規炒股,券商就將其開除以推卸責任,就像基金公司對待基金經理老鼠倉一樣。“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證券法就成了一紙空文,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另外,宋一欣律師還認為,券商員工炒股真正用自己實名開戶的還是不多見,大部分都是利用親屬朋友的名義進行開戶,這也是違規的,但眼下對這種情況如何監管沒有明確規定。 陳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