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劉永剛/北京報道
在中國大陸,這個群體不超過1200人。他們是“金領中的金領”,平均年薪在150萬以上;他們的簽名能夠決定一個公司的上市與否;他們是證券公司眼中的搖錢樹……
以下是一則券商于近日發布的招聘啟事:
“招聘保薦代表人;能夠獨立主持保薦項目各個階段工作,履行對發行人的盡職調查和上市后的持續督導等職責;任職要求,擁有中國證監會注冊的保薦代表人資格;薪酬待遇,公司提供每年不低于120萬元薪酬福利待遇和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
這個被叫做保薦代表人的群體,目前在中國大陸地區只有不到1200名,一家公司要上市,除了要請保薦機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外,還必須請他們來做保薦代表人。
他們的保薦很重要,如果沒有他們最后在項目的簽字,即便是保薦機構同意,公司上市也沒戲;他們工資很高,最高年薪可達幾百萬;他們很搶手,很多投行、券商都需要“搶”他們來“撐門面”;取得他們的資格很難,想成為他們其中的一員,必須經過“萬里挑一”。
如果他們犯了錯,結果也很嚴重。近日,因為對自己的執業經歷進行虛假陳述,東方證券的林霖、平安證券的王志妮被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由于隱瞞任職情況,國盛證券的張慶升被證監會施以12個月內不受理其具體負責保薦項目的處罰。
這是自2004年,中國內地實行保薦代表人制度以來,監管層首次對違規保薦代表人進行處罰。
一家在北京的小型券商投行部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引入保薦制度的初衷,是想讓在證券發行環節擔當‘第一看門人’角色的保薦代表人能夠選出更具潛力的公司上市,并對其進行督導。現在,經過保薦代表人的推薦,中國內地的上市公司質量究竟有何提高尚無法證實,但在中國資本市場上,卻出現了一群以年薪百萬以及伴隨高額‘轉會費’、‘安家費’等眾多特殊待遇的‘特權階層’。”
考出來的“第一看門人”
如此重要的關鍵職位,如何產生?
答案:一次考試。
劉志翔,某券商投行部的工作人員,2008年12月通過中國證監會組織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并隨后在公司得到了負責項目簽字的機會。
在劉志翔眼中,被處罰的3個保薦代表人“很可憐”。因為他清楚,要取得保薦代表人的資格有多難。
中國的保薦代表人制度實施于2004年,至今總共組織過5次考試,除首次保薦代表人通過率約40%外,此后,監管層嚴格控制保薦代表人的數量,2005、2006、2007、2008年的參考人數分別為1549、1900、2300、3514;而通過率分別僅為9%、5%、10%和18%。
“這樣的通過率使得保薦代表人一出生就成為資本市場中的稀缺人種。”劉志翔說,保薦代表人的工資除在金融危機遭遇不同幅度的下降外,是屬于“金領中的金領”。
在劉志翔所在的證券公司里,很多有3年以上投行經驗的員工最近都在緊張的復習,準備參加12月份的保薦代表人考試。對此造成的怠工,公司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通過考試后的一年內,只要作為項目主辦人在一個項目上簽字,就可以注冊為保薦代表人。”劉志翔說,“只要能通過考試,工資和身價就能翻倍。而保薦代表人越多,公司就能拿到更多的項目。”
即便在遭遇金融危機,各家券商凈利潤下降的情況下,對于保薦代表人的熱情依然不減,且用人成本屢創新高。與之相伴的問題是,“在我們公司里保薦代表人與非保薦代表人的工資差價很大。在這種情況下,有很多人加入到了保薦代表人的考試大軍中。”
一位準備參加12月份考試的證券公司員工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他對考試的準備“早就開始了”。據其介紹,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指定的全套教材有14本。
高薪背后的考核難題
多家券商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目前,保薦代表人的收入由年薪、簽字費和轉會費三部分組成。其中年薪在100萬至150萬之間,高者甚至接近200萬;簽字費是指在每一個保薦項目上署名的費用,一般是70萬至80萬;轉會費是保薦代表人在“跳槽”到另一家保薦機構時,下家支付給他們的費用,通常都高達200萬。
按照相關證券法律,目前,一家公司要在國內上市或者增發股票等,必須要請“兩個人”:一個是專業機構進行推薦,這個專業機構通常由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擔任,他們便是股民經常看到的承銷商即“保薦人”;而主要負責此項工作并在保薦報告上簽字的自然人,則是被證券公司奉為寶貝的“保薦代表人”。
由于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要求每一個上市項目都必須有“兩個人”簽字,缺一不可,在這種情況下,簽字費也就隨之產生。而轉會費如此之高,則是因為成為一家保薦機構必須具備4個以上的保薦代表人,同時每一個保薦代表人一年只能簽一個保薦項目,因此保薦機構要做更多的投行項目,只能儲備更多的保薦代表人。
據中國證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7月29日,注冊保薦代表人為1192人,保薦機構即保薦人有68家。
一家大型券商分管投行的副總裁告訴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在通過考試的人當中,存在實際操作能力很差但很能“考”的人,而一些項目承攬能力很高的老資格卻由于通不過考試,已紛紛離開公司。
“先不說給所在的券商帶來多少影響,試問,一個只會考試的人,即便他成為保薦代表人,一旦保薦失職,將不符合條件的公司推向證券市場,對投資者的損害就成為無法挽回的事。”上述副總裁稱。
深交所披露的2008年度中小板保薦工作評價結果中顯示:50家被考評的保薦機構中有7家保薦機構工作質量較差,406名被考評的保薦代表人中有3名不稱職。
上述券商副總裁認為,保薦代表人在公司上市前的把關、上市后的督導早已流于形式。因為目前國內保薦代表人的跳槽過于頻繁,上一家公司還沒有過督導期,保薦代表人早就去了另一家公司帶項目了。“這樣的保薦,根本無法保證保薦代表人對所帶項目有深入的了解,就更談不上監督和幫助企業了。”他表示,即使出了問題,上市公司也不會和保薦代表人聯系,因為保薦代表人沒有對他們的處罰權,“根本上還是制度問題”。
對于保薦代表人的未來發展,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場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制度設計的初衷還是好的。目前最緊要的是如何解決暴露出來的問題。”他認為,限制保薦代表人的薪酬水平,提高保薦代表人的考試通過率,甚至廢除保薦代表人考試的制度,放開對保薦代表人簽字家數的限制等,均是值得探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