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苗 艾經緯
“自7月28日以來,我就沒有收到過葉志剛的報告。”一位熟悉葉志剛的基金公司研究員昨晚對CBN記者說。
海通證券(600837.SH)的機械行業首席研究員葉志剛由于涉嫌與私募合作炒股,目前他正被證監部門調查。海通證券發言人確認,目前證券監管部門的調查僅限于對他個人問題的調查,沒有牽涉到其他人員。
上周六,當記者與他再次電話溝通時,帶著北方口音的他問道:“是哪位?”得知記者的身份后,僅僅回應了四個字——“你打錯了”,并匆匆掛掉了電話。
調查仍在進行
據《財經》雜志消息,葉志剛事發,緣于與其女友因個人原因發生糾紛,隨后被舉報至監管部門,后者依此對葉展開了調查。
舉報的內容為,葉志剛涉嫌與私募合作,利用其影響力拉抬股價,以便私募資金獲利,隨后葉與私募分享所獲收益。海通證券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士8月10日下午對CBN記者表示,由于監管機構對葉志剛的調查尚未結束,內部也尚無處理決定。
他們會經常去上市公司調研、做盈利預測及市場分析,撰寫投資報告,并向基金提供“買入”、“持有”和“賣出”建議,以便讓基金獲利。
研究員的服務是券商的高端增值服務之一,借力研究人員,券商可以留住基金這類大客戶,使對方在公司設立長期交易席位,并從中賺取傭金。
市場對于葉志剛有兩種深刻的印象:性格不錯易于接近、但對股票的估值有些“夸張”。一位基金公司的內部人士說,葉志剛不像一些券商研究員開門見山就說“某某股票很好”,而是會征求別人的意見,問問對方對市場怎么看。而且,葉志剛也不喜歡反駁別人,“你說的看法和他相左,他就嗯一聲”。不過他所研究的股票,估值上存在一定的夸大。
葉志剛的選股風格也有些與眾不同。根據此前媒體的報道,葉志剛這次可能與私募聯合炒的是宗申動力(001696.SZ)。“他是喜歡推薦一些非主流的機械股票,如宗申動力、上海機電等等,反而不是三一重工、中聯重科等行業熱門股。”前述基金人士告訴記者。
私募“合作”管道
美國暢銷書《華爾街的肉》曾揭露過證券公司研究員的某些灰色行為。“葉志剛事件”雖未水落石出,但又一次暴露了金融界的某些潛規則。
一位陽光私募基金的投資經理告訴記者,事實上券商研究員和陽光私募、公募基金的關系都差不多,彼此來往正常。而真正容易和研究員合作炒股并分成的,反而是一些非陽光私募。
“陽光私募會與券商研究員分享報告、探討對市場的認識,以及交換看法。而且陽光私募有自己的研究員,還在證券公司設立交易席位,這些都決定了陽光私募幾乎很難有動力與研究員達成什么分成。”
反而一些非陽光私募的人,在研究力量、上市公司的信息獲取上都不如前兩者,并且也不是證券公司的大客戶。“券商研究員沒有太多時間為對方解釋公司情況。所以存在與研究員分成的可能性。”
私募基金與研究員有幾種合作方式。
一般名氣不大或者供職的賣方機構缺乏影響力的分析師,通常只會把通過上市公司調研來的、打探來的業績增長信息等迅速通知給私募基金,階段性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來分成,“具體比例那就要具體分析了。”某私募基金的內部人士告訴CBN。
而明星分析師在市場上有影響力。兩者的合作方式可以是借助公開發布的研究報告。如某個私募大戶買了股票后,一直不漲,研究員就撰寫報告,讓其他公募基金等資金進入,隨后私募抽身。
而且,一些好的分析師,還能得到某只股票的重要消息。“他可以在第一時間告訴VIP客戶、開盤后或者第二天才對其他人透露。‘先到者先得’會驅使一些私募喜歡找研究員合作。”
公信力受損
對利益的追逐,讓某些人變得瘋狂,因而把原先應該秉承的道德操守扔在了一旁。
《證券分析師職業道德守則》寫到,證券分析師應恪守公正公平原則,提出建議和結論不得違背社會公眾利益。證券分析師不得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在執業過程中所掌握的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非法利益,不得故意向客戶或投資者提供存在重大遺漏、虛假信息和誤導性陳述的投資分析、預測或建議。
然而,券商研究報告的公信力卻屢屢被質疑。
2007年至今,已有9家A股上市公司分別就券商報告中的內容提出疑問,西飛國際(000768.SZ)、泰豪科技(600590.SH)、鑫茂科技(000836.SZ)、小商品城(600415.SH)、廣濟藥業(000592.SZ)等都在這一名單之列。
最受矚目的要數2007年廣濟藥業那一案。一位就職于聯合證券的研究員在當年4月中旬到5月初連續發布了有關廣濟藥業的報告,促使廣濟藥業的股價出現5個漲停。
之后,廣濟藥業做出澄清并稱研究報告所做的盈利預測有誤。事后發現,該研究員參與了“廣濟藥業”的股票交易,存在惡意操縱市場的行為并被開除。
今年1月,中金公司研究部刊發報告稱,“三網”(電網、通訊網、鐵路網)對備用電源、移動電源車的巨大增量需求,預計泰豪科技2009年上半年來自于“三網”的新增訂單超出5億元。上市公司隨后表態:“三網”新增訂單超出5億元屬中金公司推論,截至當時公司未有來自“三網”訂單。
被上市公司稱之為“問題報告”的原因,一部分歸結于研究員引用的數據有誤、沒有實地調查,或所稱的“企業投資計劃”等消息與事實不符;而另一些報告,則是因研究員與上市企業在趨勢判斷上不相一致。
一些明星分析師,因為其市場影響力,經常要面對某些私募機構的“糖衣炮彈”。
“做了首席分析師后,影響力就大了,找他的人也多。他很有可能被資金挾持,會喪失原有的道德標準,變得不公正和唯利是圖。”一位基金公司的投資經理說。
業內知名的《新財富》最佳分析師榜單,排名結果是根據各個基金、銀行等機構的相關人士打分而來的。如能在該榜單中登上前三名,該研究員的地位和收入都將發生巨大改變。
“但現有的排行榜并不一定客觀。有些研究員長期維護公司重倉股,有些研究員本身沒有研究能力,但可以忽悠資金進來,都能上榜。而真正評判一個研究員的方式,不應以各個基金投票來決定,而應回顧他一年中對企業業績預測的準確率是多少,對市場判斷的準確性有多高才對。”某機械行業研究員對記者說。
業內人士建議,監管層的調查也應該更加嚴格。與私募合作炒股也不過是行業的潛規則之一。作為證券行業的從業人員,借助他人開立賬戶炒股或者配合他人做內幕交易的,在圈內也有先例。
而監管層只有更大力度的查處并嚴加防范,才能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此前就表示,內幕交易操作手法隱蔽,違法性質惡劣,有的甚至多重違法行為并存。“這些行為的存在嚴重破壞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阻礙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始終堅持嚴格執法,堅決打擊內幕交易行為。對于涉嫌證券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08年以來截止到今年3月底,證監會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其中上市公司類案件6起、內幕交易案8起。
《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更重要的是自律。“持而盈之,不如其已。”一位證券公司的研究員昨晚對記者說,“收入本來已經很高的金融圈內人士,更應該自律。”
就像《華爾街的肉》里那句話,“當你玩得起勁的時候,所有籌碼都會被收走。一切又都歸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