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5月31日電 (記者 劉育英) 中國證監會31日發布《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將風險管理能力評價指標從6大類69個指標簡化為資本充足、公司治理與合規管理、動態風險監控、信息系統安全、客戶權益保護、信息披露等6大類27個指標,突出對公司風險綜合評價,促進行業提高競爭力、鼓勵創新、做優做強。
證券公司分類是指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結合公司市場競爭力和持續合規狀況,按照規定評價和確定證券公司的類別。
證券公司的分類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組織實施。按照分類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證券公司實施區別對待的監管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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