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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點保駕護航
由上述情況可以發現,券商的這些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普遍具有三方面特點。
一是設有收益補償條款或持有人保護條款。“海通季季紅”的持有人保護條款顯示,對持有該集合計劃滿5年的持有人,如果其持有五年到期總收益率低于15%,計劃管理人將以該集合計劃第5年的管理費給予符合條件的持有人,直至持有人總收益率達到15%或上述管理費支付完畢。“國元黃山2號”的相應條款也指出,若投資者持有該計劃滿5年,到期后若計劃份額凈值與持有期累計分紅之和小于份額面值,國元證券將以參與的自有資金對投資者進行補償,直至補完為止。
二是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數量相當。“國元黃山2號”、“中銀中國紅1號”、“大通星海一號”等產品均屬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而“海通季季紅”、“長江超越理財”、“光大陽光5號”等產品均屬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雙方陣營相差不大。
三是門檻不算太高。比如,“中銀中國紅1號”首次參與的最低金額為10萬元,“光大陽光5號”單個客戶首次參與的最低金額為5萬元,“海通季季紅”首次參與金額不得低于5 萬元等。
中信證券一位分析人士指出,伴隨著證券市場日益發展以及證券公司不斷成熟,券商改善經營模式、完善業務體系的需要越來越迫切。在此背景下,資產管理業務就有了非常大的發展空間。如果運行良好,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市場表現有可能不遜于股票型基金,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市場表現也有可能超越債券型基金。
大通證券亦對獲準發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持樂觀態度。該公司表示,由于“大通星海一號”的獲批發行,大通證券成為國內獲準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第21家券商,也是《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試行)》2008年7月實施后獲批的首家證券公司,更是獲此業務資格的第一家非創新類證券公司,標志著大通證券創新業務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