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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門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公審 被處3億日元罰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13:08 新浪財經
據2006年09月14日日本朝日新聞報道 對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而問罪的活力門集團及其關聯企業“活力門市場公司”(livedoor-marketing,現名為Media Innovation Co.,Ltd)的公開審判于本月14日在東京地方法院舉行。 活力門集團在2004年9月的合并決算中,除了提交了53億日元左右的虛假有價證券報告外,還同其關聯企業“活力門市場公司”(livedoor-marketing)一起,發表收購子公司的虛假信息,而被認為違反了證券交易法。 控方以“活力門集團通過假裝成增長顯著的高收益企業來欺騙投資者,屬于前所未有的嚴重犯罪行為。引起了證券市場的大規模混亂,讓國內外的投資者失去了對企業內容等公示制度的信任”為由,對活力門集團課以3億日元的罰款,同時對“活力門市場公司”(livedoor-marketing)處以5000萬日元的罰款。 對于活力門集團進行虛假決算的動機問題,控方指出“作為原最高領導人的堀江貴文被告(活力門公司前任總裁),因為要達到讓市值總額增加的終極目標很困難,所以做出了讓業績急速增長的假相使得股價上揚的舉動”,他們還認為“該集團通過出讓本公司股權,并把它記入銷售額的方法是該集團的‘煉金術’,這些都是由前任總裁堀江等主謀,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的”。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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