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生效薩班斯法案考驗在美上市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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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1日 03:36 第一財經日報 | |||||||||
法律界人士:中國企業與薩班斯法案的要求尚存差距,與之相關的欺詐、集體訴訟等法律風險案件正呈飆升態勢 本報記者 俞燕 發自北京 當薩班斯法案7月“大限”逼近之際,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將直面這場嚴酷的大考。
四年前,在安然事件之后,美國國會通過了“公眾公司會計改革與投資者保護法案”(即薩班斯法案)。在經過兩次延期之后,下月15日,這個“自羅斯福總統以來美國商業界影響最為深遠的改革法案”將正式生效。 “完善內部控制”條款(即404條款),是薩班斯法案最復雜、最重要的條款之一。條款規定,在美上市企業,要建立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以及監督等內容的內部控制體系,對于重大缺陷必須予以披露。“404條款”可使公眾更易于察覺到公司的欺詐行為,并確保公司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使得一些公司在重造財務系統過程中,以前未被發現的內控缺陷被更多地暴露出來 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康馨(M ary B e th W ilk in son)指出,各國企業在美面臨的最重要的法律訴訟,就是證券類的集體訴訟案件。中國企業遭遇的此類案件在2004年時曾一度達到頂峰,而中國人壽遭遇的集體訴訟案件,是更最關注的案例之一,其焦點正在于中國人壽IPO期間是否向投資者充分地、合規地披露了信息,是否存在虛假陳述。 在論壇上,一位參會的法律專家指出,相對于國際大公司,中國公司的內部控制更薄弱,在合規管理和內部控制方面很難一蹴而就。 隨著薩班斯法案大限將近,目前包括中海油、中國人壽和中國移動等多家大型國企在內的七十多家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將于下月起開始執行“404條款”。一位法律人士指出,很多中國公司的準備工作進展緩慢,目前的情況尚不容樂觀。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