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前總裁陳久霖獲刑4年零3個月外加罰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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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2日 00:33 北京現(xiàn)代商報 | |||||||||
中航油重組方案獲法院批準 從2004年10月曝出巨虧丑聞之后,中航油前總裁陳久霖終于在昨天等來了應得的懲罰。新加坡初級法院在經過3天半的審理后,昨天做出了一審判決,陳久霖被判處4年零3個月的監(jiān)禁,并被處以33.5萬新元的罰款。
與此同時,與陳久霖撇清了關系的中航油的重生之路正越來越平坦。記者昨天獲悉,新加坡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在聽證中通過了中航油的重組方案,下周中航油將在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恢復上市。 “打工皇帝” 獲刑4年零3個月 陳久霖是在3月15日正式出庭受審的,原定2天的庭審由于控辯雙方交鋒激烈故而延長。陳久霖面臨法庭的15項指控,并對6項指控表示認罪,這6項指控為:制作虛假的2004年度年中財務報表、違背公司法規(guī)定的董事職責、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財務報表中故意隱瞞巨額虧損、不向新交所匯報公司實際虧損、欺騙德意志銀行和誘使集團公司出售股票。其中欺詐和內幕交易成為審理過程中的焦點。 新加坡初級法院就這6項指控對陳久霖做出了監(jiān)禁4年零3個月、罰款33.5萬新元的一審判決。如果他不能支付罰款,則必須以至少22個月的監(jiān)禁來代替。陳久霖可以在10天內提出上訴,否則就將從4月11日開始服刑。昔日中航油輝煌之時被人稱作“打工皇帝”的陳久霖一夕之間將身陷囹圄,不免令人唏噓。 兩項指控成控辯焦點 記者了解到,對于陳久霖的指控焦點主要集中在欺詐和內幕交易上。指控方認為,2004年10月,陳久霖與中航油前財務總監(jiān)林中山在明知中航油集團配售中航油股份是為了填補中航油賬面虧損的情況下,欺騙德意志銀行,即中航油集團私募新加坡公司股份的收益是集團公司購買輪船和投資目的。 而陳久霖在知道這些信息不真實的情況下,通過欺騙促成德意志銀行與中航油集團簽署了銷售商銷售協(xié)議。他的行為構成了欺詐和內幕交易。 陳久霖的辯護律師則認為,德意志銀行與中航油集團簽署的是私下配售協(xié)議,售股的目的不是利用內幕情報來交易,而是幫助新加坡公司擺脫財務危機,陳久霖也未在交易中牟利。辯方因此要求法官在量刑時對此予以斟酌。 從昨天的判決來看,法官很有可能采納了辯方的意見,并考慮到了陳久霖在任期內將中航油從虧損經營成為一家國際石油貿易公司的社會貢獻。 中航油重組方案通過聽證 中航油新聞發(fā)言人云大衛(wèi)昨天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在昨天上午新加坡高等法院舉行的聽證中,中航油的重組方案獲得了通過,這意味著中航油的復牌再無政府方面的障礙,將正式開始重組。 根據(jù)重組方案,中航油集團、BP亞洲投資有限公司、淡馬錫的子公司ARANDA將分別向中航油注資7700萬美元、4400萬美元、1023萬美元,分別占重組后的中航油51%、20%、4.65%的股權。云大衛(wèi)透露,三方已經開始向中航油注資,并計劃在下周完成。 云大衛(wèi)表示,中航油重組現(xiàn)在剛剛開始,復牌工作將在本月完成,但他未透露具體復牌日期。此外他還透露,新的董事會已開始履行職務,但公司尚未決定新的總裁人選。 商報記者 蔡元元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jù)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