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指中航油集團為欺騙德意志銀行主要責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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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7日 02:27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記者 張艷 實習生 任雪琴) 昨天,陳久霖案在新加坡初級法院的庭審進入第二天,針對陳久霖已經承認的6項指控中最嚴重的一項———欺騙德意志銀行,陳久霖的律師黃錫義當庭指證,中航油集團是中航油內部交易———欺騙德意志銀行的主要責任人。 昨天上午11點,陳久霖案在新加坡初級法院開審,主要內容是陳久霖的律師黃錫義向法官為其求情減罪,庭審于晚上7點左右結束。據悉,今天上午,陳久霖案件將繼續庭審,
昨天,黃錫義列舉種種證據,向法官申請對陳久霖承認的6宗指控中的5宗指控判處名義罰款和罰款,對于陳久霖面臨的最嚴重指控———欺騙德意志銀行,黃錫義表示,真正的責任在于中航油集團。 陳久霖及其律師表示,在所有重大時刻,陳久霖均正式向集團匯報,中航油集團是中航油內部交易的主要決策者。當時之所以欺騙德意志銀行,是因為中航油集團作出決策———先進行售股交易再接管期權倉位。盡管這和陳久霖的建議完全相反,但根據中航油集團的規定,所有海外子公司將所有重要事務上呈集團聯席會進行決議,一旦產生集體決定,任何員工必須服從決定。 記者從可靠渠道獲悉,法庭昨天并沒有中斷對陳久霖案件的庭審轉而指控中航油集團。對此,記者無法聯絡到中航油集團相關人士進行核實。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