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其他市場 > 正文
 

中航油原財務總監林中山被判入獄兩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2日 07:55 新京報

  成為中航油案第一位被處罰高管

  本報訊(記者 曹陽)昨日,新加坡當地法院做出判決,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前財務總監林中山被判處2年監禁,并處以15萬新元的罰款。在中航油宣布由于衍生品交易損失了大約5.5億美元后,林中山是該公司第一個被處罰的高管。

  林中山無力支付罰款

  上周五,已被解雇的林中山在新加坡接受法庭的初審。起訴書指出,林知道中航油在2004年8月12日時的期權交易虧損高達1億970多萬美元,作為財務總監,卻同意發布中航油的有關半年度業績報告,而該報告并沒有透露這個重要信息,因此觸犯了有關的證券與期貨法令;林中山也被控與陳久霖在2004年10月間,串謀欺騙德意志銀行,說母公司要配售中航油股權,是要進行其他投資和購買船只,但事實上售股的惟一目的是籌錢協助中航油應付期權交易伙伴催加按金。他們誘使德意志銀行與中航油的母公司簽署售股協約,使售股所得的1.1億美元資金轉入中航油。

  林中山對“公布明知錯誤的財務報告”、“合謀欺騙德意志銀行”這兩條罪名均表示認罪。當地法院在整體考慮了林中山在整個事件中的角色,以及事發后,林“深深懊悔自己的過失,并且全面給予調查人員合作,沒有消除任何資料”的情況下給與相對較輕的判罰。

  然而有消息稱,林中山目前的支付能力并不足以支付法院判罰的罰款,因此林中山有可能面臨另外12個月的監禁。

  其他涉案高管將陸續受審

  據了解,林中山之后,導致

中航油巨虧的其他企業高管也將陸續接受法庭指控。其中,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前總裁陳久霖將面臨15項指控,其中包括10項制造假信息罪,其余5項則分別是欺騙、以假當真使用同意書、不誠實地執行職務以及在明知公司蒙受虧損的情況下促成配售公司
股票
、未據實向股票交易所和公司董事局匯報等,如果所有罪名都成立,陳久霖將面臨最高70年的監禁。陳久霖案預計將于3月份在新加坡受審,中航油目前已明確表示將不會為已經停職的陳久霖支付法律費用。

  此外,原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莢長斌、董事李永吉,以及現任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特別工作組組長、公司董事顧炎飛也都被指控觸犯新加坡公司法(未向董事會披露期權交易的MTM損失)、觸犯新加坡

證券期貨法第331條(未向新加坡交易所匯報期權交易的損失)等。此外,莢長斌還被指控參與了內幕交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相關網頁共約720,000篇。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