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務院國資委昨日對中航油債務重組改善方案發表意見,認為改善方案充分表達了對債務重組的誠意,也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按照商業化原則所作的最大努力。
國資委新聞發言人表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實施債務重組,是債權人、小股東和中航油集團的共同愿望;國務院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代表,一直督促中航油集團及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考慮各方利益的基礎上,按照新加坡法律和商業化規則做好債務重
組工作。
對于改善方案,他表示,由于部分債權人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持有的某些資產的價值認定,依據近幾年效益增長趨勢來評估未來收益,未充分考慮中國航油市場供應有關政策等變動因素影響,導致債權債務雙方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現有資產價值認定上存在一定差異,希望有關債權人能夠客觀、真實地評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現有資產價值。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成功,是盡可能減少各方損失、有效解決問題的最合適途徑和辦法,希望債權人認真研究和分析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方案的各項有利因素,通過長遠業務合作,尋求未來共同發展。
此外他還稱,待事件妥善解決后,國資委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在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盡快完善對境外中資企業的監管和高風險業務的監控。 (辛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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