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債權人分歧顯 賠償引爭議重組方案失公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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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8日 10:37 南方日報 | |||||||||
遭受實質性損失和只遭受賬面損失是否區別賠償引發爭議 中航油債權人分歧漸顯 本報訊 SK Energy Asia Pte.Ltd.要求由新加坡法院任命新的管理層接管中航油股份有限公司一事,凸顯了中國航油近100名債權人間的分歧可能正在加大。
根據中國航油1月24日提交給新加坡高等法院的重組計劃,這家去年因石油衍生品交易損失了5.5億美元的公司擬償還負債額的41.5%。3月3日,SK Energy向法院遞交了申請書稱,重組方案有失公允,因為方案并沒有在銀行、石油貿易公司等遭受了實質性損失的債權人和只是遭受賬面損失的期權債權人之間作出清晰的劃分。 作為韓國集團企業鮮京公司的子公司,SK Energy還斷言中國航油的董事現在不可能給予債權人公平對待;目前,有兩起訴訟指控中國航油的董事涉嫌欺詐及對公司財務困境隱瞞不報。SK Energy 持有中國航油的1430萬美元的債權,是該公司的主要債權人;中國航油所購的30%-40%的航空燃油是由SK Energy提供的。 SK Energy表示,區分不同的債權人才能確保公平處置。不過,這個問題可能會引起爭議。有幾位律師表示,雖然新加坡法律規定有抵押的債權人在公司資產清算時比無抵押的債權人優先獲得賠償,但法律并不強令企業按照損失的性質區分債權人。接手中國航油訴訟案的幾位律師表示,中國航油的大部分債權人皆是無抵押債權人,因此從技術角度來講,他們在獲得賠償時都應一視同仁。 但在某些情況下,新加坡法律或許會要求負債企業根據債務是否已經部分償還等不同的利益關系來區分債權人。SK Energy可能會說,一些已部分獲得償債的債權人依據重組計劃,獲得的償債比例可能大大超過40%。 還有幾家銀行表示,自去年11月下旬中國航油解除了前首席執行長陳久霖的職務并停止了衍生品交易以來,他們所持的中國航油債權已經減少。但一位代表某大型債權人銀行的律師表示,中國航油并未清楚表明拖欠各債權人的債務的性質,以及有哪些債權人已得到部分償還。 處于重組狀態的企業有時候會給予那些對其前景具有重要意義的企業特殊照顧,特別是那些以前曾有過業務往來的企業,以及重新回到正軌之后還希望繼續展開合作的企業。不論是中國航油的現有管理層,還是新加坡法院任命的管理層都可能傾向于這樣做,但其他債權人可能對此感到不滿。 一些債權人擔心,SK Energy的舉動可能導致中國航油總部位于北京的母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對債務重組計劃提供的財政援助出現變數。根據重組計劃,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和一位潛在的新投資者將為中國航油注入1億美元的資金。一些債權人暗示,如果法院為中國航油安排一個新的管理層,那么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就有可能放棄對重組計劃的資金援助。 中國航油的9位董事中有6位是中國航空油料集團的管理人員,其中一些董事是中國航油重組工作組的成員。 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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