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稱: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新大洲A
股票代碼:000571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和平路34號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和平路34號
郵政編碼:250014
聯系電話:0531-6599679
三、股份變動性質:法院司法拍賣減少
四、簽署日期:2005年5月31日
特別提示
(一)報告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披露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
(二)報告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三)依據《證券法》、《披露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減少因執行司法裁定引起,無需取得相關部門批準,目前均已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
(五)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本公司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一章 釋義
本持股變動報告書中,除非上下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輕騎集團、我公司:指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
新大洲、新大洲公司或上市公司:指海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權轉讓、本次持股變動:指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因司法拍賣轉讓所持有的新大洲發起人法人股的行為。
登記結算公司: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指人民幣“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批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
注冊地: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和平路34號
注冊資本:伍億元
法人證書登記號:3701001802779
組織機構代碼:26431836-2
企業類型及經濟性質: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主要經營范圍:“輕騎”牌系列摩托車、助力自行車、電動車的開發、制造、維修和銷售;物業管理(憑資質證經營);農業種植開發;批發、零售:百貨、五金、交電、針紡織品、建筑材料、普通機械、塑料制品;機械、電子工業技術咨詢、轉讓及交流;經濟信息咨詢服務;加工壓鑄件及機械。
經營期限:長期
稅務登記證號碼:370102264318362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和平路34號
郵政編碼:250014
聯系電話:0531-6599679
二、實際控制人說明
輕騎集團為國有獨資企業,實際控制人為濟南市國有資產管理局,由其代表政府行使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
三、公司董事情況介紹
姓名 職務 國籍 長期居住地 其他國家和地區居留權
張家嶺 董事長 中國中國無
王利民 副董事長 中國中國無
楊仁發 董事中國中國無
李樹意 董事中國中國無
陳廣銀 董事中國中國無
彭 毅 董事中國中國無
孫豐和 董事中國中國無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股份的情況
截止本報告書之日,輕騎集團沒有持有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動情況
一、我公司因銀行借款糾紛案,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2002年被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裁定將我公司持有的新大洲發起人法人股2000萬股,占新大洲總股本的2.717%司法拍賣給濟南潤青商貿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11月28日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二、我公司因與華夏銀行濟南市高新支行借款糾紛案,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2004年12月20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我公司持有的新大洲發起人法人股33,449,600股,占新大洲總股本的4.544%進行司法拍賣。2005年4月6日,該部分股權被拍賣給上海金滬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5月9日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上述股權轉讓的有關手續已經履行完畢。我公司因上述兩次股權轉讓行為,累計減持新大洲股份53,449,600股,占新大洲總股本的7.262%。累計減持股份數超過新大洲總股本的5%,成為信息披露義務人。轉讓后,我公司持有的新大洲股份數減至9500萬股,占新大洲公司總股本的12.906%,為新大洲公司第二大股東。
我公司不存在對新大洲公司的未清償債務;新大洲公司也未對我公司提供擔保,我公司不存在損害新大洲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轉讓股份不存在任何權利限制。截止目前,我公司持有的新大洲9500萬股股份中,有4000萬股已被司法拍賣,尚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有關情況詳見我公司于2005年3月12日在《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刊登的公告,其余股份均被質押和司法凍結。
第四章 前六個月內買賣新大洲A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簽署前六個月,我公司及我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沒有買賣新大洲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除楊仁發同志因擔任新大洲公司董事其持有的新大洲流通股20149股被凍結外,其他人未持有新大洲流通股份。
第五章 其他重要事項
無。
第六章 備查文件
1、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04)魯執字第20-5號《民事裁定書》。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中國輕騎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家嶺
簽署日期:2005年5月31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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