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無否決和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共有15項議案提交表決,其中原有議案14項,經控股股東提出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表決的新增提案一項,補充修改一項。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分別于2005年4月18日、5月14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發出通知,同年5月31日上午在撫順市望花區鞍山路東段8號本公司六號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399,344,90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76.80%,其中,國有法人股股東授權代表6名,代表股份399,344,90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76.80%;社會流通股股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0%,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及經理人員出席了大會。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董學東先生受董事長趙明遠先生委派主持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大會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經逐項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公司200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二)、審議通過公司200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審議通過公司2004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四)、審議通過公司200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五)、審議通過公司2004年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經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審計,2004年公司實現凈利潤為11,393,946.16元,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1,139,394.62元,按凈利潤的5%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569,697.31元,加上2003年未分配利潤165,929,345.46元,本年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175,614,199.69元。
根據公司2005年生產經營和技改項目計劃,本年度公司生產規模進一步擴大;結轉續建工程12項,新開工項目29項,3500噸快鍛機后部完善、10噸真空感應爐技改工程、污水處理工程、精軋罩式退火爐改造等工程需投入工程建設資金12257萬元。據此,2005年將是公司快速發展的一年,也是公司資金面較為緊張的一年?紤]到公司2005年經營計劃、重點技術改造工程所需以及保證投資者的長遠利益,為擴大公司生產規模,加速企業發展,公司2004年度不進行利潤分配,截止2004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潤175,614,199.69元結轉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大會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董事,經逐項表決,選舉趙明遠、董學東、韓玉臣、劉啟亮、滕力宏、董嘉慶為第三屆董事會董事;以上選舉的表決結果均為: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以上選舉產生的董事、獨立董事簡歷已刊登在2005年4月18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
(七)、審議通過了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大會以累積投票方式選舉股東監事,經逐項表決,選舉張玉春、國長虹(女)趙明銳為第三屆監事會股東監事。以上選舉的表決結果均為: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以上選舉產生的監事(包括職工監事)簡歷已刊登在2005年4月18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
(八)、審議通過了聘任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及支付報酬的議案;
公司2005年續聘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的財務審計機構,年度報酬為人民幣30萬元。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九)、審議通過了獨立董事津貼及費用事項的議案;
公司給予第三屆獨立董事每人每年人民幣貳萬元的津貼。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十)、審議通過了關于與東特集團公司簽署《代理采購、銷售協議》的議案;
該項議案為股東提案,提案人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公司29,441.45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份的56.62%,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提案主要內容為:從2005年1月1日開始,東特集團公司通過委托招標會和訂貨會等方式,為公司采購、銷售提供有償代理服務。根據雙方協議的約定,東特集團公司向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采購、銷售代理費,其中,代理采購的服務費為不超過采購金額的0.5%,代理銷售的服務費為不超過產品銷售金額的0.5%,該協議的有效期為五年。
在對該項議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撫順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放棄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表決結果:同意2,620,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十一)、審議通過了關于2005年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于補充公司200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部分內容的議案(內容詳見2005年4月18日、5月14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司公告);
在對該項議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撫順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放棄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表決結果:同意2,620,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十二)、審議通過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十三)、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十四)、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十五)、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同意399,344,9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以上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項議案內容詳見2005年4月18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司公告)
三、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哲先生為本次大會見證,并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表決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撫順特鋼2004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5年5月31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