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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股權登記日:2005年6月6日
除權(除息)日:2005年6月7日
新增可流通股上市日:2005年6月8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5年6月10日
一、山東省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在2005年4月13日《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上。
二、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1、經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04年度的利潤分配方案為:以母公司2004年末總股本18,541.6759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元(含稅)。
2、根據國家有關稅法規定,流通股個人股東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現金紅利按20%的稅率應繳稅0.02元/股,因此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0.08元/股。流通股機構投資者、國家股、社會法人股股東所得稅自行繳納,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0.10元/股。
3、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轉增2股。
三、分紅派息具體實施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05年6月6日
2、除權除息日:2005年6月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6月8日
4、現金紅利發放日:2005年6月10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05年6月6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五、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國家股和社會法人股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證券部直接派發。
3、公積金轉增股份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計算機網絡,根據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持股數,按比例自動計入帳戶。每位股東按送股比例計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數點后尾數大小排序向股東依次送一股,直至實際送股總數與本次送股總數一致,如果尾數相同者多于余股數,則由電腦抽簽派送。
六、股本變動結構表:
本次利潤分配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后的股份為222,500,111股。
單位:股
股份類別 變動前 變動數 變動后
發起人國家股67,769,208 +13,553,842 81,323,050
非發起人境內法人股15,354,086 +3,070,817 18,424,903
非流通股份小計83,123,294 +16,624,659 99,747,953
普通股(A股)102,293,465 +20,458,693 122,752,158
流通股份小計102,293,465 +20,458,693 122,752,158
股份合計 185,416,759 +37,083,352 222,500,111
七、實施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數222,500,111股攤薄計算的2004年度每股收益為0.34元/股。
八、有關咨詢事項:
1、咨詢機構:山東藥玻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2、咨詢電話:0533-3242312-2111 傳真:0533-3249700
3、聯系人:于恩亮 任磊
九、備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年度報告正文及審計報告
山東省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6月1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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