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東大會于2005年5月26日上午8:30時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天驕北路公司二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張東海先生主持。本次大會的召開公告于2005年4月15日在《上海證券報》及《香港商報》上刊登。4月26
日發布延期召開公告。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代表14人,代表公司股份212,558,141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8.07% ,其中內資股股東代表1人,代表股份2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4.64%,外資股股東及代表13人,代表公司股份12,558,141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43%。
一、本次會議采用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經現場統計,與會的內資股股東代表以200,000,000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境內上市外資股股東以12,558,141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分別通過如下表決結果: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二)、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三)、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財務決算方案》。
(四)、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公司決定按公司總股本36600萬股計算,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人民幣現金紅利7元(含稅),股利分配總額為256,200,000.00元,尚余80,115,214.06元(境內數)和134,854,401.03元(境外數)未分配利潤結轉下次分配。B股股東紅利以人民幣計算,以美元支付,美元與人民幣的匯率按股東大會派發紅利決議日期的下個營業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兌人民幣中間價計算。
(五)、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報告》。
(六)審議通過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七)、審議通過了聘請公司2005年度境內外審計機構的議案,決定續聘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北京中天華正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境內外審計機構,審計費用分別為全年110萬元、55萬元。
二、本次會議采用記名投票表決方式,經現場統計,與會的內資股股東代表以200,000,000票贊成,零票反對,零票棄權,境內上市外資股股東以20,287,164票贊成,零票反對,2,270,977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2005年財務預算方案》。
本次大會經內蒙古鄂爾多斯律師事務所王曉鶯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該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程序合法,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資格符合法律規定,股東表決程序合法,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公告報備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法律意見書;(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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