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提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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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6日 08:5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金牛能源(資訊 行情 論壇)擬進行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根據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東通過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一定數量的股份作為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的對價,即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東支付2.5股股份的對價,在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若該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公司股東大會通過后,則:
1、在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擬定為2005年6月24日)前(含當日),可轉債持有人可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日(無論公司可轉債是否停牌)按轉股的程序申請轉股。 2、可轉債持有人在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當日及之前轉股而持有的股份有權獲得邢礦集團支付的獲權對價。 3、可轉債持有人在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之后轉股而持有的股份將不能獲得邢礦集團支付的獲權對價。 4、公司可轉債擬在股權分置方案實施的股權登記日至公告股份結構變動報告書(擬定為2005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9日)期間暫停轉股。 5、公司董事會承諾:方案獲得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后,在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后6個月內,若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連續30個交易日中有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的算術平均值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必須向下修正轉股價格;當轉股價格向下修正幅度為30%以上時,董事會將提議并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