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根據《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華安現金富利投資基金成立公告》的約定,本基金投資者的累計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5月11日對本基金自2005年4月12日起的收益進行集中支付并結轉為基金份額,現將有關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說明
自2005年4月12日起至2005年5月11日,本基金已實現凈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為2.779%。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5月11日將投資者所擁有的上述期間的累計收益進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結轉為基金份額,不進行現金支付。
投資者的累計收益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投資者累計收益=∑投資者日收益(即投資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資者日收益=投資者當日持有的基金份額/10000*當日每萬份基金單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兩位小數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時間
1.收益支付日:2005年5月11日;
2.收益結轉基金份額日:2005年5月11日;
3.收益結轉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5年5月13日。
三.收益支付對象
收益支付日在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辦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認為收益再投資方式,投資者收益結轉的基金份額將于2005年5月12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5年5月13日起可查詢及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字[2002]128號),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紅手續費和再投資手續費。
六.提示
1.投資者于2005年5月11日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當日收益,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當日收益;
2.若投資者于2005年5月11日全部贖回基金份額,本基金將自動計算其累計收益,并與贖回款一起以現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資者的累計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若該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到下一工作日;
4.根據《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等相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基金字[2005]41號文)中“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權益”的規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投資者于周五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投資者于周五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周五和周六、周日的收益。投資者于法定節假日前最后一個開放日申購或轉換轉入的基金份額不享有該日和整個節假日期間的收益;投資者于法定節假日前最后一個開放日贖回或轉換轉出的基金份額享有該日和整個節假日期間的收益。
5.投資者可通過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網點(上海、北京投資理財中心和電子交易平臺)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代銷網點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等交易。
七.咨詢辦法
1.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uaan.com.cn;
2.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1)68604666;
3.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代銷網點。
特此公告。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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