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團被呼市地稅局要求補征企業所得稅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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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1日 05:3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我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內蒙古生物藥品廠于2001年1月2日經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依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自治區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若干規定的通知》(內政發[2001]60號
2004年12月,在[2001]60號文件未到期的情況下,呼市地稅局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審計署關于788戶企業稅收征管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報告》中有關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下發了《呼和浩特市稅務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補征金宇集團生物制藥廠、內蒙古雙歧藥業股份公司稅款的通知》(內地稅函[2004]55號),要求我公司所屬生物藥品廠補繳2002年度及2003年1-9月稅款,追征稅款金額共計3097萬元。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60號文中對稅收優惠的規定,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4]第3號第四章稅收優惠第三十七條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民族自治地方的實際情況,可以對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加以照顧和鼓勵,實行定期減稅或者免稅”的精神制定,目前,自治區仍依照該文件精神對高新技術企業在稅收上予以免、減優惠。 公司所屬子公司生物藥品廠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是經自治區政府、地方稅務部門批準,并不屬于違反國家規定,也沒有過錯。既然內政發[2001]60號文件未廢止,就應該繼續執行該文件,以保持政策的嚴肅性、穩定性。 基于上述原因,為避免此事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廣大投資者造成不良影響,公司在第一時間迅速采取對應措施,公司董事長及財務總監及時協調內蒙地稅局、呼市地稅局以及呼市政府關系,并立即向自治區分管財稅的領導以及呼市市委、市政府打報告,懇請盡快協調解決此事。對可能出現的后果進行了客觀的估計,積極尋找妥善解決的辦法。 經過多方努力,市政府向自治區政府提出《協調解決金宇公司繼續執行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請示》,至今尚在協調解決過程之中。針對地稅局的追繳通知,公司已正式提請上級稅務部門進行復議,如果復議失敗不排除采取行政訴訟的途徑來主張權益。 如果協調、復議失敗,公司將被補征部分稅款,并對今后經營產生較大影響,并會造成如下后果: 一、追溯調整公司2002年度、2003年1-9月財務報表,將核減未分配利潤; 二、沒有明確2004、2005年度免稅待遇如何處理,對今后年度經營業績產生的影響具有不確定。 綜上事件對公司影響巨大,目前披露的信息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待稅務部門對此事項作出明確意見之后,公司將及時公告相關信息,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內蒙古金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