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峰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1日 05:3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按照原《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本公司股票從2004年1月29日起被實施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經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本公司2004年凈利潤為3,906,507.54元,每股收益0.02元。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04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均對強調事項進行了說明(有關情況查看本公司2004年度報告及摘要)。
目前,導致本公司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因素已消除,但由于本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仍然為負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3.1條之規定,本公司股票仍需實行其他特別處理。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8條之規定,本公司于2005年3月30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查批準,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3月31日停牌1天,從2005年4月1日起,本公司股票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相應變更為“ST珠峰”,股票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股票代碼不變。 提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0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