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達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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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05:5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05年3月29日上午10:30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于3月18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各監事。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到3人,會議由黃琴麗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所作決議合法有效。 經與會監事認真討論,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200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1、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公司監事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賦予的各項職能,對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召開程序、決議事項、董事會對股東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情況、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重大投資、財務支出等各項日常事務等進行監督,切實有效地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維護了公司和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保證了公司的規范運作。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經理執行職務時沒有發生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2、檢查公司財務情況 公司監事會對公司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狀況進行了認真、細致地檢查,認為: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地公司2004年度的財務報告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3、關于募集資金的使用 公司本年度沒有募集資金可供使用,不存在。 4、收購、出售資產情況 公司收購、出售股權和資產等交易價格合理,沒有內幕交易和損害部分股東的權益或造成公司資產流失的現象發生。 5、關聯交易是否公平 2004年,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都經過了合法的決策程序,是在公平交易的原則基礎之上進行的,沒有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 6、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的財務報告出具了標準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報告正文》及《公司2004年度報告摘要》。 上述兩項議案須經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浙江華盛達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