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000583)訴訟進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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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3日 05:33 上海證券報網(wǎng)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2003年7月18日和23日,成都托普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托普國貿(mào)公司)與
本公司已就案件的有關情況進行了公告,詳情請見2005年1月22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 二、本次訴訟的判決情況 我公司于2005年3月21日收到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116號《民事判決書》,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4日對此案判決如下: (1)托普國貿(mào)公司應向農(nóng)行成都光華支行歸還借款本金1021萬元; (2)托普國貿(mào)公司應向農(nóng)行成都光華支行支付所欠利息及逾期利息(合同期內(nèi)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利率計算,逾期息則從逾期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對逾期利息的規(guī)定計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3)托普軟件對1021萬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后,有權向托普國貿(mào)公司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另一保證人四川托普電腦有限責任公司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4)四川托普電腦有限責任公司對1021萬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后,有權向托普國貿(mào)公司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另一保證人托普軟件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5)以上應付款項,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履行完畢。 。6)本案受理費61983元(農(nóng)行光華支行已預交),由托普國貿(mào)公司、托普軟件、托普電腦公司共同承擔,托普國貿(mào)公司、托普軟件、托普電腦公司在履行上述給付義務時,一并支付給農(nóng)行光華支行。 三、備查文件 1、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116號《民事判決書》 2、 公司公告(公告編號20050102); 。3) 與本次訴訟有關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軟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3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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