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摩托第二大股東股權轉讓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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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2日 06:1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于2005年3月18日接到第二大股東金獅明鋼有限公司通知,金獅明鋼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8日在香港與香港匯洋企業有限公司簽署了《買賣協議》,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金獅明鋼有限公司(Bcenter STEELPTELTD)擬將其所持本公司10,080萬股社會法人股(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2.23%)以美元29,377,984.91元的價格轉讓給匯洋企業有限公司(MEGAOCEANENTERPRISELIMITED)。本次股權轉讓后金獅明鋼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匯洋企業有限公司將成為本公司第二大股東,股份性質不變。 就上述股權轉讓事宜,金獅明鋼有限公司和匯洋企業有限公司已于本公告日同時在《證券時報》上刊登《持股變動公告書》,敬請投資者閱讀全文,了解詳細情況。 本公司將根據股份轉讓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董 事 會 2005年3月22日 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 名稱: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錢江摩托 股票代碼:000913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 名稱:匯洋企業有限公司(MEGA OCEAN ENTERPRISE LIMITED) 住所:UNITS 1503B-04 15/F WING ON HOUSE 71 DES VOEUX RD CENTRAL HK 通訊地址:UNIT 2101, 21/F CHEKIANG FIRST BANK CENTRE 1 DUDDELL STREET CENTRAL HK 聯系電話:(852) 2529 9606 聯系人:歐成沛 股份變動性質:增加 簽署日期: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特別提示 1.本報告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下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下稱“《披露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編制; 2.本公司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3.依據《證券法》、《披露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截止本股份變動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錢江摩托的股份; 4.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5.本次股權變動系通過以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本次持股變動之買賣條件為: (a)已取得新加坡交易所對出售售讓股的批準(如有必要); (b)已取得金獅亞太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對出售售讓股的批準(如有必要); (c)取得中國商務部對售讓股買賣的批準; (d) 取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總局或浙江省分局同意售讓股向受讓方過戶的外匯變更登記; (e)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最后交割期間未發生任何下列事件: (?)中國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政策生效或現行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任何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一般性規定的原則下,與任何外匯管制規定或外匯管制的實施有關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或工商局或中國證監會或其它類似管理機構頒布的任何命令、指示、決定或書面指示;或 (?) 有關政府部門公布之就香港的商業銀行活動作出的一般延期償付命令;或 (?)錢江摩托成為在中國的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被告;或 (?)錢江摩托在本協議日所存在的稅務利益被取消或大大地減少;或 (?)錢江摩托的營業執照被取消;或 (?)錢江摩托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到通知,告知錢江摩托被[ST(特別處理)],(定義詳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和規則)或被終止上市; (?)任何其他不是在錢江摩托目前正在進行的正常業務經營活動中的類似的事件; 同時,上述(?)到(?)之中(若適宜)的任何一件事情的發生導致或將導致: (aa)錢江摩托無法繼續從事生產摩托車的業務或此類業務的大部分; 或 (bb)錢江摩托的資產價值的減少超過2004年6月30日NAV(凈資產值)的3%;或 (cc)(僅與以上(e)(?)和(e)(?)有關),受讓方由于包括工商局或中國證監會或其他類似管理機構的命令、指示、決定或書面指示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f)出讓方沒有違反第6.1(a)條或第6.1(b)條的規定。 。邸顿I賣協議》第6.1條 出讓方在此向受讓方聲明、保證并承諾(第6.1條之規定在交割后應繼續有效): (a)出讓方在目前及最后交割日時是售讓股之合法實益所有權人; (b)出讓方有權或在最后交割日有權向受讓方及/或其指定人出售和轉讓售讓股。受讓股將不附帶任何債務負擔、并且沒有任何其他人享有針對售讓股的優先購買權。受讓方將從2004年7月1日(包括2004年7月1日)起享有受讓股的所有權力和利益;] 6、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本公司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釋 義 本持股變動報告書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意義: 本公司、信息披露義務人、匯洋公司、受讓方 指 匯洋企業有限公司 出讓方指 金獅明鋼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錢江摩托、目標公司 指 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 限公司,證券代碼 000913 本次持股變動、本次股份轉讓 指 本公司將受讓金獅明鋼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00,800,000股錢江摩托的股份(占錢江摩托22.23%的股份) 《買賣協議》 指 出讓方與受讓方就本次股份轉讓于2005年3月 18日達成的協議 中國商務部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證監會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元 指 人民幣元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匯洋企業有限公司 注冊地: UNITS 1503B-04 15/F WING ON HOUSE 71 DES VOEUX RD CENTRAL HK 業務性質:INVESTMENTS HOLDINGS 法律地位:BODY CORPORATE 登記證號碼:34137912-000-11-04-6 生效日期: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屆滿日期: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聯系人:歐成沛 聯系電話:(852) 2529 9606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 信息披露人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為: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經理及高管人員情況介紹 (四)截止本報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發行在外的股份;錢江摩托不持有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股份;本公司與錢江摩托之間的資產、業務完全獨立。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動情況 (一)本次持股變動情況 在《買賣協議》簽署日之前,匯洋公司未持有、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買賣協議》約定的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后,匯洋公司將持有錢江摩托100,800,000股股份,占錢江摩托總股本的22.23%。本次股份轉讓前股份性質為社會法人股,變動后股權性質不變。 (二)《買賣協議》的基本情況 1. 《買賣協議》的簽約主體:出讓方為金獅明鋼有限公司,受讓方為本公司。 2. 本次股份轉讓中,出讓方將其持有的10,080萬股錢江摩托發起人社會法人股份以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給受讓方。 3.本次股份轉讓中,受讓方購買售讓股之對價應為美元29,377,984.91(等值于人民幣243,149,829.90元,即為公布的2004年6月30日目標公司之凈資產值,按1美元兌換8.2766元人民幣的兌換率計算)。除此外,受讓方還應向出讓方按如下方式支付利息:(a)就定金而言,在最后交割時,出讓方有權得到定金的利息,利率按年利率0.8%計算,利息從2004年10月1日(包括)起計算,直至2004年12月31日(包括),從2005年1月1日起到定金支付日的年利率為1.2%。該等利息由受讓方在第一次付款日和對價余額一起支付給監管帳戶代理人;和(b)就對價余額而言,在最后交割時,出讓方有權得到對價余額(對價余額的本金應由受讓方支付給監管帳戶代理人)以及(i)經商定的利息。從2004年10月1日(包括)起到2004年12月31日(包括)的年利率為0.8%,從2005年1月1日起到對價余額支付日的年利率為1.2%。該等利息由受讓方在第一次付款日和對價余額一起支付給監管帳戶代理人;和(ii)另外加上對價余額在生息監管帳戶中賺取的應計利息。 4.《買賣協議》約定的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為: (1)自《買賣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營業日內,受讓方以電匯方式或其他雙方約定的方式向出讓方支付對價總額10 %的定金; (2)自中國商務部批準本次股份轉讓且出讓方根據《買賣協議》向受讓方提供相關文件之日起第三個營業日內,受讓方向出讓方與受讓方共同約定的監管賬戶支付對價余額(對價的90%)及全部利息。 5.《買賣協議》約定的本次交易的買賣條件:見本報告書的特別提示5。 6.《買賣協議》的簽訂及生效時間:2005年3月18日。 7.《買賣協議》的適用法律及語言:《買賣協議》以中文和英文書寫。如果對協議的解釋和含義有任何爭議,應以英文本的文字為準。協議將受香港法律之管轄,并根據香港法律進行解釋。雙方接受香港法院之非專屬司法管轄。 (三)本次股份轉讓不存在其他附加條件,出讓方與受讓方之間除簽署《買賣協議》、《監管賬戶協議》外,未簽署補充協議,出讓方與受讓方就股權行使不存在超出《買賣協議》約定之外的安排。 (四)本次股份轉讓需經新加坡交易所的批準(如有必要)、中國商務部的批準、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總局或浙江省分局同意售讓股向受讓方過戶的外匯變更登記、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合規性審查。 三、前六個月內買賣掛牌交易股份情況 本信息披露義務人、其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提交本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沒有買賣錢江摩托掛牌交易股份的記錄。 四、其他重要事項 本報告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持股變動的有關信息作了如實披露,無其他為避免對報告內容產生誤解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五、備查文件 1.匯洋公司的商業登記證; 2.匯洋公司與金獅明鋼有限公司簽訂的《買賣協議》; 3.匯洋公司、金獅明鋼有限公司、香港Hastings & Co.簽訂的《監管賬戶協議》; 4.匯洋公司的董事會決議。 上述備查文件存放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聲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匯洋企業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金德昭 簽署日期:2005年3月21日 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股票簡稱: 錢江摩托 股票代碼: 000913 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金獅明鋼有限公司(Bcenter STEEL PTE LTD) 住所:新加坡阿魯姆干路10號(10 Arumugam Road 。10-00 Lion Industrial Building Singapore 409957) 通訊地址: 新加坡阿魯姆干路10號(10 Arumugam Road 。10-00 Lion Industrial Building Singapore 409957) 聯系電話: 0065-67459678 股份變動性質: 減少 簽署日期: 2005年3月21日 特別提示 1、報告人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 2、報告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3、依據《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4、本次股權變動系通過以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本次持股變動之買賣條件為: (a)已取得新加坡交易所對出售售讓股的批準(如有必要); (b)已取得金獅亞太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對出售售讓股的批準(如有必要); (c)取得中國商務部對售讓股買賣的批準; (d)取得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總局或浙江省分局同意售讓股向受讓方過戶的外匯變更登記; (e)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最后交割期間未發生任何下列事件: (?)中國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政策生效或現行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任何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一般性規定的原則下,與任何外匯管制規定或外匯管制的實施有關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或工商局或中國證監會或其它類似管理機構頒布的任何命令、指示、決定或書面指示;或 (?) 有關政府部門公布之就香港的商業銀行活動作出的一般延期償付命令;或 (?)錢江摩托成為在中國的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被告;或 (?)錢江摩托在本協議日所存在的稅務利益被取消或大大地減少;或 (?)錢江摩托的營業執照被取消;或 (?)錢江摩托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到通知,告知錢江摩托被[ST(特別處理)],(定義詳見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和規則)或被終止上市; (?)任何其他不是在錢江摩托目前正在進行的正常業務經營活動中的類似的事件; 同時,上述(?)到(?)之中(若適宜)的任何一件事情的發生導致或將導致: (aa)錢江摩托無法繼續從事生產摩托車的業務或此類業務的大部分;或 (bb)錢江摩托的資產價值的減少超過2004年6月30日NAV(凈資產值)的3%;或 (cc)(僅與以上(e)(?)和(e)(?)有關),受讓方由于包括工商局或中國證監會或其他類似管理機構的命令、指示、決定或書面指示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f)出讓方沒有違反第6.1(a)條或第6.1(b)條的規定。 。邸顿I賣協議》第6.1條 出讓方在此向受讓方聲明、保證并承諾(第6.1條之規定在交割后應繼續有效): (a)出讓方在目前及最后交割日時是售讓股之合法實益所有權人; (b)出讓方有權或在最后交割日有權向受讓方及/或其指定人出售和轉讓售讓股。受讓股將不附帶任何債務負擔、并且沒有任何其他人享有針對售讓股的優先購買權。受讓方將從2004年7月1日(包括2004年7月1日)起享有受讓股的所有權力和利益;] 5、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本公司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釋義 除非上下文義另有所指,本報告中下列用語具有如下涵義: 本公司 : 指 金獅明鋼有限公司(Bcenter STEEL PTE LTD) 香港匯洋: 指 匯洋企業有限公司(MEGA OCEAN ENTERPRISE LIMITED) 錢江摩托:指 浙江錢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買賣協議》 指 出讓方與受讓方就本次股權轉讓于2005年3月18日達成的協議 本次股權轉讓: 指 轉讓本公司持有的錢江摩托股權之行為 中國商務部: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證監會: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雙方: 指 金獅明鋼有限公司與匯洋有限公司 元:指 人民幣元 一、本公司情況介紹 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金獅明鋼有限公司(Bcenter STEEL PTE LTD) 注冊地:新加坡 住所:新加坡阿魯姆干路10號(10 Arumugam Road #10-00 Lion IndustrialBuildingSingapore 409957) 注冊資本:105,000元新幣 商業登記證號碼:199505746C 企業類型:有限公司(PTE LTD) 經營范圍:是新加坡金獅亞太有限公司為投資中國摩托車事業而專門設立的全資投資公司,投資范圍以制造業為主,百貨、房地產等服務業為輔。 營業期限:無期限 稅務登記證號碼:199505746C 2、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情況介紹 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新加坡金獅亞太有限公司(LION ASIAPAC LIMITED)。 3、本公司高管人員情況介紹 4、對其他上市公司持股、控股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簽署之日,本公司無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發行在外的股份的情況。 二、本公司持股變動情況 本公司為錢江摩托的第二大股東,本次股權轉讓前,本公司持有錢江摩托100,800,000股社會法人股,占錢江摩托總股本的22.23%。在《買賣協議》簽署日之前,香港匯洋未持有、控制錢江摩托的股份。在《買賣協議》約定的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香港匯洋將持有錢江摩托100,800,000股,占錢江摩托總股本的22.23%,社會法人股性質不變。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本公司將不再持有錢江摩托股權。 1、《買賣協議》的主要內容 2005年3月18日,本公司與香港匯洋簽署了《買賣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1)《買賣協議》的簽約主體:出讓方為本公司,受讓方為匯洋企業有限公司。 (2)本次股權轉讓中,出讓方將其持有的10,080萬股錢江摩托社會法人股以協議轉讓的方式轉讓給受讓方。 (3)本次股權轉讓中,受讓方購買售讓股之對價應為美元29,377,984.91(等值于人民幣243,149,829.90元,即為公布的2004年6月30日目標公司之凈資產值,按1美元兌換8.2766元人民幣的兌換率計算)。除此外,受讓方還應向出讓方按如下方式支付利息:(a)就定金而言,在最后交割時,出讓方有權得到定金的利息,利率按年利率0.8%計算,利息從2004年10月1日(包括)起計算,直至2004年12月31日(包括),從2005年1月1日起到定金支付日的年利率為1.2%。該等利息由受讓方在第一次付款日和對價余額一起支付給監管帳戶代理人;和(b)就對價余額而言,在最后交割時,出讓方有權得到對價余額(對價余額的本金應由受讓方支付給監管帳戶代理人)以及(i)經商定的利息。從2004年10月1日(包括)起到2004年12月31日(包括)的年利率為0.8%,從2005年1月1日起到對價余額支付日的年利率為1.2%。該等利息由受讓方在第一次付款日和對價余額一起支付給監管帳戶代理人;和(ii)另外加上對價余額在生息監管帳戶中賺取的應計利息。 (4)《買賣協議》約定的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為: 1)自《買賣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營業日內,受讓方以電匯方式或其他雙方約定的方式向出讓方支付對價總額10 %的定金; 2)自中國商務部批準本次股份轉讓且出讓方根據《買賣協議》向受讓方提供相關文件之日起第三個營業日內,受讓方向出讓方與受讓方共同約定的監管賬戶支付對價余額(對價的90%)及全部利息。 (5)《買賣協議》約定的本次交易的買賣條件:見本報告書的特別提示4。 (6)《買賣協議》的簽訂及生效時間:2005年3月18日。 (7)《買賣協議》的適用法律及語言:《買賣協議》以中文和英文書寫。如果對協議的解釋和含義有任何爭議,應以英文本的文字為準。協議將受香港法律之管轄,并根據香港法律進行解釋。雙方接受香港法院之非專屬司法管轄。 2、本次股權轉讓不存在其他附加條件,本公司與香港匯洋之間除簽署《買賣協議》、《監管賬戶協議》外,未簽署補充協議,本公司與香港匯洋就股權行使不存在超出《買賣協議》約定之外的安排。 3、本次股權轉讓尚需經新加坡交易所的批準(如有必要)、中國商務部的批準、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總局或浙江省分局同意售讓股向受讓方過戶的外匯變更登記、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合規性審查。 4、本公司持有的錢江摩托股權不存在質押、凍結等權利限制情形;本公司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未清償的對錢江摩托的負債,亦不存在未解除的錢江摩托為本公司負債提供擔保,或者損害錢江摩托利益的其他情形。 5、本次股權轉讓的受讓方香港匯洋基本情況如下: 匯洋企業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7日由JIN XIAOQIN和WANGYAO出資成立;其中JINXIAOQIN持有90%的股份,WANG YAO持有10%的股份;注冊地:UNITS 1503B-0415/F WING ONHOUSE 71 DES VOEUX RD CENTRALHK;業務性質:INVESTMENTSHOLDINGS;法律地位:BODYCORPORATE;登記證號碼:34137912-000-11-04-6。 三、前六個月內買賣錢江摩托股份的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驗證,本公司及相關人員在提交本持股變動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如下: 1、本公司在提交本持股變動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沒有買賣錢江摩托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 2、本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提交本持股變動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沒有買賣錢江摩托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 四、其他重要事項 本報告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持股變動的有關信息作了如實披露,無其他為避免對報告內容產生誤解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五、備查文件 1、本公司的商業登記證; 2、本公司與香港匯洋簽訂的《買賣協議》; 3、本公司、香港匯洋、香港Hastings & Co.簽訂的《監管賬戶協議》; 4、本公司、關聯法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前六個月持有或買賣錢江摩托股份的證明。 聲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金獅明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鐘榮光 簽注日期:2005年3月21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