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創業獨立董事對人事聘任的意見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2日 03:2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浙江新湖創業(資訊 行情 論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3月9日召開了七屆二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聘任王麗平女士為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本人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著認真、勤勉、盡責的精神,現就公司董事會上述聘任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經審閱王麗平女士個人履歷,未發現有《公司法》第57條、58條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 2、王麗平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 3、經了解王麗平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發展。 獨立董事:姚先國、陳信元、金雪軍 浙江新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00五年三月九日 關于浙江新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說明 浙天會[2005]第69號 上海證券交易所: 我們接受委托,審計了浙江新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湖創業公司)2004年度的會計報表,并出具了浙天會審[2005]第323號《審計報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新湖創業公司2004年度有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 新湖創業公司2004年度無會計政策變更。 二、會計估計變更 新湖創業公司2004年度無會計估計變更。 三、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根據2003年度新湖創業公司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果,新湖創業公司2003年度多計企業所得稅182,572.67元;根據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2004年12月20日出具的浙地稅稽罰字[2004]第19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新湖創業公司控股子公司溫州新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3年度少計繳營業稅64,747.63元、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各3,237.39元,少計繳企業所得稅3,254,677.78元,要求溫州新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補計上述稅款3,325,900.19元;新湖創業公司控股子公司紹興百大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本期自查發現2003年度少計企業所得稅239,315.34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更正》的規定,對上述重大會計差錯采用追溯調整法,調減期初未分配利潤3,275,563.83元,調減了2003年度凈利潤3,275,563.83元。 我們認為,新湖創業將上述事項作為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并作追溯調整處理是適當的。 特此說明。 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中國注冊會計師 中國?杭州中國注冊會計師 2005年3月9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