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創業獨立董事對公司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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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2日 03:2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浙江新湖創業(資訊 行情 論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下述事項做了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現說明并發表意見如下: 根據稅務部門要求公司進行了所得稅匯算清繳自查工作,總部發現2003年多計提企業所得稅182,572.67元;控股子公司紹興百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發現2003年少計提企業所得稅239,315.34。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對控股子公司溫州新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實施了稅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更正》的規定,對上述事項作為重大會計差錯,采用追溯調整,調減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3,275,563.82元,調整比較會計報表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關項目。 我們認為上述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事項符合有關規定,不影響本期損益。 獨立董事:姚先國、陳信元、金雪軍 浙江新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00五年三月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