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創業關于會計差錯調整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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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2日 03:2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報告期,公司對以前年度會計數據進行了追溯調整,公司董事會就有關重大會計差錯調整事項說明如下:
1、2004年度公司本部經自查發現2003年度多計提企業所得稅182,572.67元; 2、控股子公司紹興百大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經自查發現2003年度少計提企業所得稅239,315.34元; 3、控股子公司溫州新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檢查并出具浙地稅罰字[2004]第19號《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確認應補計2003年度企業所得稅等3,325,900.19元。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更正》的規定,對上述事項確認為重大會計差錯,采用追溯調整,調減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3,275,563.82元,調整比較會計報表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項目。 董事會認為上述調整事項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真實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經調整后的會計報表公允地反映了報告期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三月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