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2004年年度報告補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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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0日 05:3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年報問詢函《關于對北京燕京啤酒(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報問詢函》的有關問題,現將公司募集資金項目進展情況和轉債有關情況補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資金項目中受讓燕京(曲阜三孔)及(萊州)兩公司股權的項目尚未投入的原因如下: 2002年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項目中“受讓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責任公司52%的股權”及“受讓燕京啤酒(萊州)有限公司80%的股權并追加投資”的項目目前未進行投入。因上述兩公司均是中外合資企業,在中國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實際經營期不滿十年的如轉為內資企業,應補繳免征、減征的企業所得稅款。目前,上述公司實際經營期剛滿十年,公司將根據上述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盡快進行投入。上述募集資金項目中未使用的資金存放在銀行。 1、“燕京轉債”擔保人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2004年度其盈利能力、資產狀況和信用未發生重大變化。 2、報告期內本公司資信狀況未發生變化。2004年末公司總資產7,374,269,345.72元,資產負債率28.8%。公司將積極創造條件,吸引轉債持有人在可轉債到期日前實施債權轉股權,如若轉債到期前不能實現全部轉股,則公司將遵照以下償債計劃向沒有轉股的轉債持有人還本付息: 公司將首先以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良好收益進行償債; 當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尚未產生收益或收益未能滿足償債要求時公司將以自有資金進行償付; 當上述償債措施依然未能滿足償債要求時,本次可轉債的擔保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將遵照擔保協議和擔保函對燕京轉債持有人進行償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五年三月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