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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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8日 05:4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05年2月2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通知,并于2005年3月4日上午在公司三層會議西廳召開,應到監事三人,實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監事會召集人包文春先生主持,全體監事經審議,一致表決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報告及2004年度報告摘要;
二、審議通過了《200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本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在股東大會的授權下,認真履行監督職責,認為: 1、公司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夠按照《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經營,扎扎實實地開展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執行公司職務時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2、公司與控股股東在人員、資產、財務、業務、機構上分開, 做到了人員獨立、資產完整、財務獨立以及業務獨立、機構獨立。 3、公司2004年度財務報告經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審計,并為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4、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資金實際投入項目與承諾投入項目有部分調整,部分調整項目經過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并已報監管機構備案,變更程序合法有效。 5、公司收購、出售資產交易價格合理,關聯交易按照公允價格進行,無內幕交易,無損害股東權益或造成公司資產流失的行為。 以上第二項預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05年3月4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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