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西(600842)關于訴訟事項的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3日 05:5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上海中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現已收到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發出的(2005)盧民二(商)初字第35號《應訴通知書》以及相應的民事訴狀副本(以下簡稱《訴狀》)。現根據《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及相關法律法
該《訴狀》項下的原告為民生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擔保);《訴狀》項下的第一被告為本公司;第二被告為上海醫藥(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藥集團)。 《訴狀》稱:本公司曾于2002年6月26日與民生擔保簽訂了金額為400萬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約定民生擔保向本公司提供上述借款,用于本公司內部流動資金周轉之需要,借款期限自2002年6月26日至2002年9月26日止,利率按中國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民生擔保向本公司提供上述借款后,至還款期限,本公司未能向其歸還。 《訴狀》又稱:2004年3月19日,本公司和上藥集團向民生擔保出具有關債務確認函,明確本公司承諾于2004年8月27日前還款;上藥集團作為保證人,為該項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但本公司至今未能歸還借款,上藥集團也未履行相應保證義務。 據此,《訴狀》提出訴訟請求如下: 1、判令本公司歸還上述400萬元借款; 2、判令上藥集團承擔相應連帶保證責任; 3、判令本公司和上藥集團承擔案件訴訟費。目前本公司正在加緊有關案件協調工作。本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態的進展情況,并按《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特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市場風險。 特此公告。上海中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