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豐特紙獨立董事候選人關于獨立性的補充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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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6日 01:4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一、基本情況 1. 本人姓名: 張建榮、張立民 2. 上市公司全稱:民豐特種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3. 其他情況:詳見《獨立董事履歷表》和《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二、是否為國家公務員或在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任職的人員?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三、是否為在本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者控股股東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屬單位任職的人員或其親屬?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四、是否是在為本公司提供審計、咨詢、評估、法律、承銷等服務的機構任職的人員并參與了有關中介服務項目?是否為該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五、是否為在本公司貸款銀行、供貨商、經銷商單位任職的人員?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六、是否為中央管理的現職或者離(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請詳細說明。 本人張建榮、張立民(正楷體簽名)鄭重聲明:上述回答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保證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資料,評估本人是否適合擔任本公司的獨立董事。 聲明人:張建榮 張立民 日 期:2005年2月24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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