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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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5:4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于2005年2月21日在北京本公司總行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黃滌巖監事長召集并主持。應到監事9名,實到9名(親自出席9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所形成決議合法、有效。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
監事會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關條款,對本公司進行了監督,并出具意見如下: (一)公司依法運作情況 本公司依法運作,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內控制度,本公司內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本公司董事、行長執行公司職務時,沒有發現違法行為和故意損害本公司利益的行為。 (二)財務報告真實情況 本公司本年度財務報告真實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本年度財務報告已經本公司聘請的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和普華永道中國有限公司分別根據國內和國際審計準則審計并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三)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本公司募集的次級債券資金58億元,實際投入項目與承諾項目一致。 (四)公司收購、出售資產情況 報告期內,本公司未發生重大收購、出售資產的行為。 (五)關聯交易情況 報告期內,本公司關聯交易公平合理,沒有發現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 (六)內部控制制度情況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 (七)審計報告情況 本公司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出具解釋性說明、保留意見、拒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八)股東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監事會對本公司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各項報告和提案沒有任何異議,對股東大會的決議執行情況進行了監督,認為本公司董事會能夠認真履行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 上述兩項議案表決情況均為: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2005年2月24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