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珠集團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05:3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麗珠集團”)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05年2月18日在深圳市木棉花酒店召開,會議通知于2005年2月7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應到會董事14人,實到董事8人。董事郭家學、董事張郁、董事王小濱因公務繁忙未出席本次會議,均
一、《2004年度總裁工作報告》 二、《200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三、《200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四、《200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根據國家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按照利安達信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04年度母公司凈利潤141,071,615.11元為基準,提取10%法定公積金及10%法定公益金各14,107,161.51元以及各控股子公司提取上述兩金、儲備基金合計10,852,548.72元,共計提取盈余公積39,066,871.74元。 境內審計2004年度實現凈利潤124,058,279.08元,提取上述盈余公積總數39,066,871.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70,825,772.41元,減去其他轉入6,694,695.96元,減去應付普通股股利30,603,548.20元,2004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未分配利潤118,518,935.59元;境外審計2004年度實現凈利潤124,306千元,提取盈余公積總數45,761千元(其中含提取盈余公積39,067千元及盈余公積其他轉入調減額6,694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結余59,586千元,扣除支付2003年度股息30,603千元,2004年度可供股東分配的未分配利潤為107,528千元。 根據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的孰低原則,以境外審計的可供股東分配利潤107,528千元為基準,每10股派發現金人民幣1.5元(含稅),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潤為45,905,322.3元,境內審計剩余的未分配利潤為72,613,613.29元(境外審計剩余未分配利潤61,623千元),結轉至下一年度。2004年度不分紅股,也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會議通過了該預案,報股東大會審議。 五、《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報告》 六、《關于設立供應鏈總部的議案》 七、《關于聘請2005年度境內外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八、《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事宜的議案》 九、《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薪資管理制度》 十、《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制度》 十一、《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十二、《關于收購福州福興醫藥有限公司的盡職調查報告》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5年2月22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