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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股份召開2004年度股東大會通知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2日 05:3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永新股份召開2004年度股東大會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黃山永新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05年2月5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通知,于2005年2月18日在黃山高爾夫酒店會議室召開。應出席會議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8名,陳大公因工作原因請假,委托高敏堅代為表決,公司全體監事及高
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江繼忠主持。經與會董事表決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

  二、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本報告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詳細內容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全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48,508.39萬元,利潤總額5,118.07萬元,凈利潤4,368.09萬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12.55%、1.83%、2.15%。

  本報告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經安徽華普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2004年度實現凈利潤43,680,911.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56,466,103.27元,減去已分配2003年利潤35,000,00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潤65,147,015.26元。按母公司2004年凈利潤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4,368,091.20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184,045.60元后,可用于股東分配的利潤為58,594,878.46元。

  以2004年12月31日的公司總股本93,4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分配現金紅利3.00元(含稅),共派發現金紅利28,020,000.00元,剩余30,574,878.46元暫不分配。

  本報告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五、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募集資金年度使用情況的專項說明》;

  詳細內容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關于募集資金年度使用情況專項說明的公告》刊登在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上。

  六、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發放董事、監事2004年度獎金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實際業績及有關考核激勵等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定了發放公司董事、監事2004年度獎金的執行方案:公司擬向董事、監事發放2004年度獎金共計25.8萬元。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見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發放高級管理人員等2004年度獎金的議案》,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實際業績及有關考評激勵等的規定,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定了發放高級管理人員等2004年度獎金執行方案的報告,公司擬向高級管理人員等發放2004年度獎金共計14.2萬元,并授權公司總經理具體執行。

  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見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公司200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本年度報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年報全文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年報摘要刊登在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上。

  九、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安徽華普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2005年度公司擬繼續聘請安徽華普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審計機構,參與公司年度報告審計、重大交易所涉資產審計及各類資金驗證等工作。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議案》;(見附件2)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一、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重大財務決策制度的議案》;(見附件3)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二、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董事會秘書工作規定的議案》;

  全文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內部組織機構和組織管理制度的議案》;

  全文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制定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的議案》;(見附件4)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十五、會議以贊成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許可控股子公司廣州永新包裝有限公司無償使用公司商標“永新”、“”的議案》,四名關聯董事實施了回避表決;

  十六、會議以贊成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為控股子公司廣州永新包裝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擔保的議案》,四名關聯董事實施了回避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見附件5)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見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會議以贊成票6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2005年度與黃山市新力油墨化工廠關聯交易的議案》,三名關聯董事實施了回避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該議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詳細內容見刊登在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上的《公司經營性關聯交易的公告》,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見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會議以贊成票6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2005年度與黃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的議案》,三名關聯董事實施了回避表決,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

  詳細內容見刊登在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上的《公司經營性關聯交易的公告》,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見2005年2月22日《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會議以贊成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決定于2005年3月26日在黃山高爾夫酒店召開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監事會提交的相關議案。有關具體事項如下:

  (一)會議時間:2005年3月26日上午9:00,會期一天

  (二)會議地點:黃山高爾夫酒店會議室

  (三)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四)會議審議事項

  1) 審議《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 審議《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 審議《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 審議《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5) 審議《關于發放董事、監事2004年度獎金的議案》;

  6) 審議《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7) 審議《關于續聘安徽華普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

  8) 審議《關于修訂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議案》;

  9) 審議《關于修訂重大財務決策制度的議案》;

  10) 審議《關于制定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的議案》;

  11) 審議《關于擬為控股子公司廣州永新包裝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擔保的議案》;

  12) 審議《關于2005年度與黃山市新力油墨化工廠關聯交易的議案》。

  (五)出席會議對象

  1)2005年3月18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2)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3) 公司聘請的律師、保薦機構代表等。

  (六)會議登記辦法

  1) 登記時間:2005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記方式:自然人須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持股證明進行登記;法人股東須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股東帳戶卡和出席人身份證進行登記;委托代理人須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路遠或異地股東可以書面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登記。

  3) 登記地點: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信函登記地址: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信函上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通訊地址:安徽省黃山市徽州區徽州東路188號;郵編:245061;傳真號碼:0559-3516357。

  (七)其他事項:

  1) 與會股東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2) 會議咨詢: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聯 系 人:方 洲先生

  聯系電話:0559-3517878

  特此公告。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單位)出席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簽名: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證券帳戶號碼: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簽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件2: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議案

  鑒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修訂和頒布實施,現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范關聯交易的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公司《內部關聯交易決策制度》作修訂如下:

  第四條 本公司的關聯方包括關聯法人、關聯自然人和潛在關聯人。

  (一)公司的關聯法人是指:

  1、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以及與公司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與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合資企業、聯營企業);

  2、本制度所指關聯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

  (二)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是指: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個人股東;

  2、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3、本條第1、2項所述人士的親屬,包括:(1)父母;(2)配偶;(3)兄弟姐妹;(4)年滿18周歲的子女;(5)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三)公司的潛在關聯人是指:因與公司關聯法人簽署協議或作出安排,在協議生效后,符合前述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

  修改為:

  第四條 公司的關聯人包括關聯法人和關聯自然人。

  (一)公司的關聯法人是指:

  1、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2、由前項所述法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本制度所指公司關聯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5、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法人。

  (二)公司的關聯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3、本條(一)中的第1項所列法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4、本條(二)中的第1、2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自然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視同為公司的關聯人:

  1、因與公司的關聯人簽署協議或作出安排,在協議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具有本條(一)或(二)規定情形之一的;

  2、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本條(一)或(二)規定情形之一的。

  第五條公司關聯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即按照實質高于形式原則確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三)提供或接受勞務;(四)代理;(五)租賃;(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七)擔保;(八)管理方面的合同;(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十)許可協議;(十一)贈予;(十二)債務重組;(十三)非貨幣性交易;(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十五)其他屬于公司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修改為:

  第五條 公司的關聯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與公司關聯人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1、購買或銷售商品;2、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3、提供或接受勞務;4、委托或受托銷售;5、提供財務資助;6、提供擔保(反擔保除外);7、租入或租出資產;8、簽訂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經營、受托經營等);9、贈與或受贈資產;10、債權或債務重組;11、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12、簽訂許可協議;13、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等);14、與關聯人共同投資;15、其他通過約定可能造成資源或義務轉移的事項。

  第七條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高于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的,或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5%以上的,該關聯交易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

  修改為:

  第七條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高于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且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5%以上的,該關聯交易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在300萬元(不含300萬元)至3000萬元(含3000萬元)之間的,或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0.5%至5%之間的,該關聯交易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修改為:

  第八條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在300萬元(不含300萬元)至3000萬元(含3000萬元)之間且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0.5%至5%之間的,該關聯交易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第十條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高于300萬元(不含300萬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5%的,公司獨立董事應對該關聯交易公允性及對公司的影響發表獨立意見。

  修改為:

  第十條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高于300萬元(不含300萬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0.5%的,公司獨立董事應對該關聯交易公允性及對公司的影響發表獨立意見。

  第十一條之

  4、公司董事會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有關事宜進行認證并出具意見;

  修改為:

  4、公司董事會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交易標的進行評估或審計并出具意見。若交易標的為股權,公司應當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對交易標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審計截止日距協議簽署日不得超過六個月;若交易標的為股權以外的其他資產,公司應當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評估基準日距協議簽署日不得超過一年。

  對于未達到第七條規定標準的交易,若深圳證券交易所所認為有必要的,公司也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聘請相關會計師事務所或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審計或評估。

  第十二條之

  2、公司董事會就有關事宜進行審議并形成決議,任何與該關聯交易有利益關系的董事在董事會上應當放棄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修改為:

  2、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當回避表決。關聯董事回避后董事會不足法定人數時,應當由全體董事(含關聯董事)就將該等交易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等程序性問題作出決議,由股東大會對該等交易作出相關決議。

  第十四條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中作出詳細說明。

  修改為:

  第十四條 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以下股東應當回避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

  1、交易對方;2、擁有交易對方直接或間接控制權的;3、被交易對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4、與交易對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5、因與交易對方或者其關聯人存在尚未履行完畢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其他協議而使其表決權受到限制或影響的;6、中國證監會或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得有權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中作出詳細說明。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就關聯交易表決時,有利害關系的董事屬下列情形的,也不得參與表決:

  1、與董事個人利益有關的關聯交易;

  2、董事個人在關聯企業任職或對關聯企業有控股權的,該等企業與公司的關聯交易;

  3、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回避的。

  修改為: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以下董事應當回避表決:

  1、交易對方;2、在交易對方任職,或在能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交易對方的法人單位任職的;3、擁有交易對方的直接或間接控制權的;4、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5、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6、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公司認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獨立的商業判斷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士。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3: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修訂重大財務決策制度的議案

  鑒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修訂和頒布實施,現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公司重大財務決策制度》的響應條款作修訂如下:

  第四條之

  一、投資決策(包括收購、出售資產)

  公司擬投資(包括收購、出售資產)的項目符合以下任一情況的,由公司董事會批準,超出該范圍的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1)公司投資的金額或收購、出售資產的總額(按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評估報告),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后凈資產的50%以下(含50%);

  (2)收購、出售資產相關的凈利潤或虧損的絕對值(按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后凈利潤或虧損絕對值的50%以下(含50%)的,或絕對金額在500萬元以下;

  被收購、出售資產的凈利潤或虧損無法計算的,則本款不適用;若被收購、出售資產是整體企業的部分所有者權益,則被收購、出售資產的利潤或虧損以與這部分產權相關凈利潤或虧損計算;

  (3)公司投資的金額或收購、出售資產時,其應付、應收金額超過公司最近經審計后的凈資產總額50%以下(含50%)。

  由于投資風險大,決策投資項目不能僅考慮項目的報酬率,更要關注投資風險的分析與防范,對投資項目的決策要采取謹慎的原則。

  公司在進行重大投資決策時,需聘請技術、經濟、法律等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咨詢。

  修改為:

  一、投資決策(包括收購、出售資產)

  公司擬投資(包括收購、出售資產)的項目符合以下任一情況的,由公司董事會批準,超出該范圍的由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1、公司投資的金額或收購、出售涉及的資產總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50%(含50%)以下;該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帳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2、收購、出售的標的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主營業務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50%(含50%)以下,且絕對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3、收購、出售的標的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50%(含50%)以下,且絕對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4、收購、出售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含50%)以下,且絕對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5、收購、出售產生的利潤占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50%以下,且絕對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上述指標計算中涉及的數據如為負值,取其絕對值計算。

  由于投資風險大,公司在進行重大投資決策時,需聘請技術、經濟、法律等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咨詢;決策投資項目不能僅考慮項目的報酬率,更要關注投資風險的分析與防范,對投資項目的決策要采取謹慎的原則。

  第四條之

  三、對外提供擔保決策

  公司不得以公司資產、權益為任何法人或者個人的債務設定抵押、質押的,亦不得由公司作為保證人為任何法人或者個人的債務提供保證。

  修改為:

  三、對外提供擔保決策

  公司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

  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被擔保對象提供債務擔保;

  擔保金額在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10%以內的,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并須取得董事會全體成員2/3以上的同意,與該擔保事項有利害關系的董事應當回避表決。

  第五條之

  1、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高于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的,或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5%以上的,該關聯交易由公司股東大會決定。

  修改為:

  1、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高于3000萬元(不含3000萬元)且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5%以上的,該關聯交易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第五條之

  2、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在300萬元(不含300萬元)至3000萬元(含3000萬元)之間的,或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0.5%至5%之間的,該關聯交易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修改為:

  2、公司與關聯方達成的關聯交易,其單次交易或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交易總額在300萬元(不含300萬元)至3000萬元(含3000萬元)之間且占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0.5%至5%之間的,該關聯交易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4: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制定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的議案

  為切實維護中小股東的利益,保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充分行使權利,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公司選舉董事、監事行為,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公司制定了《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詳細內容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5:

  黃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為控股子公司廣州永新包裝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擔保的議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廣州永新包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永新”)需補充流動資金,申請由公司提供借款擔保向銀行借款。截止2005年1月31日,廣州永新總資產2,831.40萬元,總負債381.07萬元,資產負債率為13.46%。根據《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為使廣州永新能盡快投入運營,公司擬在2005年度廣州永新發生借款時提供最高額不超過1600萬元的擔保;在實際發生時借款時,廣州永新應就相應的借款額提供反擔保。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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