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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化(600028)公司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7日 05:3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中國石化(600028)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董事注意到最近多份報章(“文章”)

  報道公司某些董事的退休事宜。公司董事會現澄清如下:

  a.文章中的信息披露非由公司任何董事或其它公司代表提供或授權刊登。

  b.于本公告日期為止,公司董事會并無任何變化。

  c.公司的董事會將來如有任何變化,將妥為遵守所有適用規則和規章,其中

  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1.7.3條的要求。

  承董事會命

  陳革

  董事會秘書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

  債券代碼:120483證券簡稱:中國石化公告編號:臨2005-4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債券付息公告

  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于2004年2月24日發

  行的2004年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

  2005年2月24日開始支付自2004年2月24日至2005年2月23日期間(以

  下簡稱本年度)的利息。為保證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

  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概覽

  1、債券名稱:2004年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

  2、證券簡稱及代碼:04中石化,代碼120483

  3、發行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擔保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5、發行總額和期限:人民幣35億元,10年期

  6、債券發行批準機關及文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財金[2004]92號

  文件批準發行

  7、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

  8、債券利率:本期債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為4.61%。本期債券均為

  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對逾期未領的利息不另計息

  9、計息期限:自2004年2月24日至2014年2月23日

  10、付息首日:2005年至2014年每年的2月24日。上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

  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1個工作日

  11、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個工作日(含付息首日當日)

  12、兌付首日:為2014年2月24日;(上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

  下一個工作日)

  13、信用級別:經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本期債券信用級別為

  A A A級

  14、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04年9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二、本期債券本年度付息情況

  1、本年度計息期限:2004年2月24日至2005年2月23日,逾期部分不另

  計利息。

  2、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4.61%。

  3、債權登記日:本期債券本年度的債權登記日為2005年2月22日。截止該

  日下午3:00,本期債券投資者對托管帳戶所記載的債券余額享有本年度利息。

  4、除息交易日:本期債券本年度的除息交易日為2005年2月23日。

  5、付息時間:(1)集中付息:自2005年2月24日起的20個工作日。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間未領取利息的投資者,在集中付

  息期結束后的每日營業時間內到原認購網點領

  取利息。

  三、付息辦法:

  1、本期債券未上市部分,即托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由一級

  托管客戶持有的本期債券的利息款,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劃付至

  一級托管客戶指定的銀行帳戶。

  2、本期債券已上市部分:

  (1)從二級市場購買本期債券并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利息款通過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該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

  司營業部的資金帳戶中,再由該營業部向該投資者付息。

  (2)從一級發行市場購買本期債券并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在原認購

  債券的營業網點辦理付息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a)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辦理利息領取手續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原托管

  憑證;如由他人代辦,應出示投資者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和原托管憑證;

  b)本期債券機構投資者辦理利息領取手續時,應出示原托管憑證和經辦人

  身份證,并提交單位授權委托書(加蓋認購時預留的印鑒)正本、法人營業執照復

  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公章)和稅務登記證(地稅)復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

  公章)以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c)投資者的托管憑證遺失或損毀,須按照原認購網點的具體規定辦理相關

  手續;

  d)在集中付息期間未領取利息的投資者,到原認購網點領取利息;

  e)如投資者原認購網點已遷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變更情況,請根據托管

  憑證上注明的二級托管人名稱或加蓋的公章,咨詢該二級托管人。

  四、關于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

  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

  得稅。本期債券發行人已在《2004年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募集

  說明書》、《2004年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發行章程》以及《2004年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發行公告》中對上述規定予以明確說明。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

  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

  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請各兌付機構按照

  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

  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

  自行承擔。

  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網點

  6、本期債券利息稅的征管部門: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

  五、發行人、主承銷商、托管人:

  1、發行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甲6號

  法定代表人:陳同海

  聯系人:桑菁華、劉平

  聯系電話:010-64990069

  傳真:010-64990477

  郵政編碼:100029

  網址: h t t p:// w w w. s i n o p e c. c o m

  2、主承銷商: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8層

  法定代表人:張恩照

  聯系人:陳宛、周學韜

  聯系電話:010-65051166

  郵政編碼:100004

  網址: h t t p:// w w w. c i c c. c o m. c n

  3、托管人:

  (1)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 B座5層

  法定代表人:王純

  聯系人:孫凌志

  聯系電話:010-88087970

  郵政編碼:100032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系人:周銘、沈東梅

  聯系電話:021-68870224/68870142

  郵政編碼:200120

  投資者亦可以到下列互聯網網址查閱本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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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五年二月十七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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