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由上海永久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久股份)傳真給公司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共五份。此五項民事訴訟案件均為公司借款,由永久股份提供擔保,其訴訟進展情況公司均已在上海證券報刊登。此次裁定書的具體內容如下:1、(2005)滬二中執恢復字第6號:原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市支行訴公司借款950萬元、永久股份擔保一案,因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于2002年8月14日依法凍結了永久股份的資產,2004年12月17日,債權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市支行與永久股份達成協議,由永久股
份一次性還貸款本金人民幣682.2437萬元,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市支行放棄對永久股份追索剩余債權。民事裁定書裁定:解除永久股份的資產凍結,此案的執行程序終結。2、(2005)滬二中執恢復字第7號:原告福建興業銀行上海分行訴公司借款1000萬元、永久股份擔保一案,因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于2002年6月12日依法凍結了永久股份的資產,2004年12月17日,債權人福建興業銀行上海分行與永久股份達成協議,由永久股份一次性還貸款本金人民幣684.6802萬元,福建興業銀行上海分行放棄對永久股份追索剩余債權。民事裁定書裁定:解除永久股份的資產凍結,此案的執行程序終結。3、(2005)滬二中執恢復字第8號:原告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外灘支行訴公司借款381萬元、永久股份擔保一案,因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2004年7月2日原告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外灘支行向法院申請執行。2004年12月17日,債權人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外灘支行與永久股份達成協議,由永久股份一次性還貸款本金人民幣273.6156萬元,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外灘支行放棄對永久股份追索剩余債權。民事裁定書裁定此案的執行程序終結。4、(2005)滬二中執恢復字第9號:原告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分行訴公司借款1093萬元、永久股份擔保一案,因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于2000年5月23日和2000年10月26日分別依法凍結了永久股份的資產,2004年12月17日,債權人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分行與永久股份達成協議,由永久股份一次性還貸款本金人民幣784.9394萬元,中信實業銀行上海分行放棄對永久股份追索剩余債權。民事裁定書裁定:解除永久股份的資產凍結,此案的執行程序終結。5、(2005)滬二中執恢復字第10號:原告上海銀行巾幗支行訴公司借款800萬元、永久股份擔保一案,因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2000年7月26日,債權人上海銀行巾幗支行向法院申請執行。2004年12月17日,債權人上海銀行巾幗支行與永久股份達成協議,由永久股份一次性還貸款本金人民幣574.5211萬元,上海銀行巾幗支行放棄對永久股份追索剩余債權。民事裁定書裁定此案的執行程序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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