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二屆十一次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審議通過如下決議:一、通過關于上海集祥貨運有限公司(下稱:集祥公司)股權轉讓及增資議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上港集箱(澳門)有限公司(下稱:澳門公司)轉讓集祥公司10%的股權,股權轉讓的基準日擬定為2004年12月31日,股權轉讓價格經資產評估后雙方協商確定。在股權轉讓完畢后,澳門公司將向集祥公司實施增資。在澳門公司完成對集祥公司的增資后,集祥公司的注冊資本將由人民幣25000萬元達到3億元,其中:公司占57.9%,澳門公
司占25%。二、通過關于澳門公司受讓上海海華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下稱:海華貨運)股權的議案:同意澳門公司受讓公司子公司上海海華輪船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華貨運30%股權,股權受讓的基準日定為2004年9月30日,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股權受讓的價格為人民幣7059580.73元。本次股權受讓完成后,上海海華輪船有限公司仍持有海華貨運60%的股份,澳門公司持有海華貨運30%的股份。本次交易的最終有效性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出具的交割單為準。三、通過公司子公司上海港口技術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受讓公司子公司上海集盛勞務有限公司(下稱:集盛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上海港口技術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受讓上海港海灣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集盛公司20%股權,股權受讓的基準日定為2004年9月30日,根據專業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股權受讓價格為人民幣117.30萬元。本次股權受讓完成后,公司持有集盛公司80%的股份,上海港口技術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持有集盛公司20%的股份。本次交易為關聯交易,最終有效性由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出具的交割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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