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建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4日召開六屆十二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代辦“中國(都江堰)水街”舊城改造拆遷項目的議案:公司于2004年12月30日與都江堰市新城建設開發總公司(下稱:新城公司)、都江堰金房集團天盛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金房天盛公司)簽署了《都江堰市“中國(都江堰)水街”項目委托拆遷合同(1號)》(下稱:1號合同)和《都江堰市“中國(都江堰)水街”項目委托拆遷合同(2號)》(下稱:2號合同)。公司受新城公司、金房天盛公司的共同委托,代辦該項目建設所涉及范圍內所有建筑物、構筑物等
的拆遷工作。由于1、2號合同中的拆遷工程量為新城公司和金房天盛公司提供的參考拆遷量,準確拆遷量、被拆遷房屋使用性質、產權性質等被拆遷對象資料尚待合同三方共同核實,并經房管部門認可后,最終由三方書面認定;同時,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直接、間接費用,待工程總量核定后再按相關標準計算,公司與委托方簽訂“補充合同”之時,再另行公告。
公司于2005年1月18日與新城公司簽訂了《關于解決都江堰市“中國水街”拆遷安置用房問題的協議書(協議一)》和《關于解決都江堰市“中國水街”拆遷安置用房問題的協議書(協議二)》(下稱:協議一、協議二)。協議一購房面積為16892平方米、總價款為人民幣2500萬元;協議二購房面積為33108平方米、總價款為人民幣4966.2萬元,所購房屋用于“中國(都江堰)水街”舊城改造工程被拆遷戶的安置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