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州民營經濟報和部分網站出現了“海博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假資產評估瞞天過海,土地權屬藏貓膩”的報道,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價格產生波動。為此,公司董事會特刊登本公告予以澄清:報道中就關于公司及上海東方制藥有限公司的與事實嚴重不符。公司與廣州威爾曼藥業有限公司在1998年聯合經營上海東方制藥廠(下稱:東方制藥廠)時完全是按當時聯合經營合同中約定的出資額投入,該等出資已經評估機構評估和驗資機構驗資,原東方制藥廠土地使用權并不包含在內。報道中所稱的“原本屬于上海東方制藥廠的8.
226畝倉庫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在東方制藥廠改制進入原東海股份上市時就沒有作為資產投入。該土地權屬在1999年由農工商集團總公司按市政府有關規定注入上海農工商集團東海總公司。以上事實表明該8.226畝土地使用權權屬自始至終與公司及上海東方制藥有限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上海農工商集團東海總公司經批準依合法程序處置該土地使用權,系其自主經營行為。同時,公司關于對上海東方制藥有限公司的投資決策行為均嚴格按照公司投資決策權限及審批程序和有關信息披露標準規范執行的。對于與廣州威爾曼藥業有限公司合作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公司正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解決。對于有關媒體的不實報道,公司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上海證券報》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報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該指定報刊刊登的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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