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三大股東廣州利德龍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利德龍)的通知,2004年12月6日利德龍與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簽署1000萬元最高授信合同,利德龍以其持有的公司500萬社會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9%)向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質押為廣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在該行的融資提供擔保,質押期限為2004年12月6日至2005年9月30日。2004年12月27日利德龍與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簽署1250萬元最高授信合同,利德龍以其持有的公司600萬社會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2%)向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質押為廣
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在該行的融資提供擔保,質押期限為2004年12月27日至2005年9月27日。2004年12月29日利德龍與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簽署1250萬元最高授信合同,利德龍以其持有的公司600萬社會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2%)向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質押為廣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在該行的融資提供擔保,質押期限為2004年12月29日至2005年9月29日。2004年12月16日利德龍與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簽署1400萬元最高授信合同,利德龍以其持有的公司800萬社會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90%)向交通銀行廣州白云支行質押為廣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在該行的融資提供擔保,質押期限為2004年12月16日至2005年9月15日。現有關質押登記手續已于2005年1月17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根據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民事裁定書》,在陽谷魯銀實業有限公司訴被告萬豐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第三人廣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代償欠款糾紛一案中,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凍結了廣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鎢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3162500股。公司近日獲悉,利德龍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擔保函,利德龍自愿以其合法持有的公司價值6135.5448萬元的25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93%)一般社會法人股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以解除對其持有的中鎢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23162500股股權凍結。因此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利德龍持有的公司2500萬股一般社會法人股依法進行凍結,且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相關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