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過調整、增補董事的議案。
二、同意魏軍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聘任吳敏一為公司總裁。
三、通過關于哈爾濱秋林大廈有限公司(下稱:秋林大廈)以自有房產抵償公司債務的議案:截至2004年10月底,秋林大廈對公司的債務余額為22400.90萬元。2004年11月16、
18日,秋林大廈與公司分別簽訂《秋林大廈、公司之資產抵債協議(一)》、《秋林大廈、公司之資產抵債協議(二)》,雙方同意秋林大廈用其三處自有房產之評估值10793.40萬元抵償對公司同等數額的債務。秋林大廈同意將其位于南崗區東大直街320號6-7層商業用房,計10080.40平方米房產的產權轉移給公司,以該處房產評估價值6784.80萬元人民幣清償對公司到期的部分債務。秋林大廈同意將其位于道外區大新街262號1-6層4158平方米商業用房及道外區大新街268號1-5層6888.30平方米倉庫用房的產權轉移給公司,以兩處房產評估價值4008.60萬元人民幣清償對公司到期的部分債務。協議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董事會決定于2004年12月28日上午召開200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上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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