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爾雅以前年度對外擔保所涉重大訴訟的再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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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6日 09:4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根據有關規定,湖北美爾雅(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對以前年度為湖北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向交通銀行海南分行拆借資金擔保所涉及的重大訴訟,因近日公司部分資產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很可能造成損失,故再次予以公告,詳見2004年10月26日《上海證券報》。 200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四份民事裁定書,裁定
申請執行人為交通銀行海南分行;被執行人為公司。 裁定書按2001年12月31日(2001)瓊經終字第59號民事判決書,查封公司以下資產: 1、查封公司名下位于杭州路88號磁湖山莊房產1-2層(4064.16平方米面積)、1-8層8167.43平方米面積中的4728.03平方米面積。 2、凍結公司持有黃石美羚洋服飾有限公司的75%股權; 3、查封公司名下位于洪山區珞瑜路409號的923.75平方米土地; 4、查封公司名下位于洪山區珞瑜路409號的公司大廈共計7314.37平方米面積。 本項擔保應承擔的擔保責任在1600萬元至6000萬元之間(含本金、利息、罰息),公司已在2004年半年度財務報告中,預計或有負債60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