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娟
資本市場似乎走到了十字路口。
一方面,800多家等待IPO的企業讓市場頗為恐懼,這種資本“堰塞湖”照目前的發行速度或5年也發不完;另一方面,雖然新股發行改革一直在推進,但仍無法提振市場信心,A股近期一度“破二”。
在這種態勢下,業界建言新三板或成化解滬深A股IPO壓力的一條有效途徑,“擬上市公司或先放到新三板上去交易”的呼聲越來越高。日前,在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召開的有關“新股發行體制改革”閉門會議上,以及12月6到8日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的調研座談會上,均有券商提出新股發行改革思路,即“先上‘新三板’,再轉主板、創業板”。
截至《中國經營報》記者發稿時,沒有看到監管層出臺相關文件細則,但多位負責新三板業務的券商高層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A股這種借鑒臺灣地區“興柜”模式可行性較大。如果擬上市企業先在新三板掛牌,再擇優進入主板、中小板或創業板,或在資本市場興起一場“擇優凈化”革命。
新股或放至“新三板”交易
來自監管層的數據顯示,截至12月6日,準備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有158家,包括中國核電、中國郵政速遞物流等大型公司;計劃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達到342家。另外,還有320家公司準備登陸創業板。這意味著,包括初審、已過會未發以及中止發行的待上市企業合計達到820家。
有券商人士認為,這些企業即使按300家/年的進度,也需2015年完成上市,更遑論市況不佳可能導致進度減緩,以及業績下滑導致過會難度加大。甚至有悲觀人士指出,按照目前的發行速度5年也發不完。
與此同時,“新三板”建設卻在進一步提速。近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謝庚在“重慶金融開放論壇”上透露,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目前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年底前便會向投資者公開市場制度,爭取明年初按照新制度實施。屆時,原NET系統、STAQ系統、券商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股票都會平移到這個“新三板”上來。
為此,對于800多家新股IPO這個資本“堰塞湖”,一些券商建言放到新三板上去交易。
在郭樹清的調研座談會上,國泰君安證券[微博]公司總裁陳耿提出了新股發行改革思路:先上“新三板”,再轉主板、創業板。“先掛兩年,一些短期做業績、缺乏誠信的企業將經受不住時間的考驗,而一些運作規范、持續經營的企業就會涌現出來,表現好的再轉主板、創業板融資。”有券商人士表示。
在這些券商人士看來,“新三板”對于化解滬深A股IPO壓力而言不失為一條好途徑,新股暫時掛到“新三板”可行性相對較大。
中郵首席策略分析師程毅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暫時還沒看到監管層出臺相關具體細則。但不管怎樣,新股先上“新三板”的運作或將成為現實。“參與的各方都是這個產業鏈的一部分,改革一定會涉及到各個環節,所以存在契合點是正常的,從某種角度說,他們是唇齒相依的關系。”
宏源證券投資銀行總部執行董事、“新三板”業務部董事總經理尹百寬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笑稱,“如果此方案能實施,那么我們以后有干不完的活。”
建言背后的商業邏輯
在尹百寬看來,新股掛到“新三板”至少有三大好處,一是可以先讓企業陽光化運行,有助保護投資者利益;二是可以適當分流A股排隊上市壓力;三是可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我所接觸的一些企業上市并非融資,更多的是將公司納入公眾視野,提高其公司的管理水平。” 尹百寬向記者透露。
另據國聯“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張浩向記者介紹,這是借鑒臺灣地區的經驗,即引導擬上市企業先到“新三板”或者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同時在制度上安排一定的配套機制,允許經過一段時間考驗的優秀公司轉到主板、創業板。
券商的呼吁也許不難理解,因為作為“新三板”的參與主體,券商未來重要盈利點或在“新三板”。
記者獲悉,券商推薦一家企業到新三板掛牌的收費大約在100萬元左右,“新三板”作為全新的市場,其擴容發展和引入做市商能給券商帶來新的業務機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券商改變傳統的盈利模式。
來自華泰證券統計數據顯示,目前累計65 家券商獲得“新三板”主辦券商業務資格。截至2012 年11 月23 日,“新三板”累計165 家公司掛牌(含實現轉板7 家)。從業務主辦情況看,申萬、國信、西部、廣發、南京、齊魯、上海證券等業務量前10 的券商占據了約64%市場份額,而其他29 家券商占36%,市場集中度較高。
隨著場外市場熱潮初起,大投行也積極參與“新三板”掘金。最近掛牌公司的主辦券商中,頻繁閃現申萬、國信、國泰君安、海通的身影。
“一旦‘新三板’業務成熟,該項業務不僅將為券商貢獻不菲收入,而且是延伸業務鏈、爭奪第一手客戶的必然舉措,屆時綜合實力強的投行將抹平中小投行的暫時領先優勢,并有望復制中小板、創業板的投行格局 。”華泰證券分析師趙湘鄂認為。
不過對于上市企業而言,在新三板“IPO”則意味著融資額更小。新三板市場的融資功能屬于小額定向融資,掛牌以后,可以通過定向增發來再融資,但這種再融資資金額有限;而主板新股則發行規模大、融資額度高,如中國建筑(601668.SH)曾在 2009年7月上市時募集的資金高達約501億元。
政策效果尚存爭議
業內人士認為,如果IPO企業先掛新三板這一建議被采納,或對新股改革產生一定影響。
今年4月28日,證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啟動第三輪新股發行制度改革,以抑制新股高價發行、高市盈率和超高募資金的“三高”現象。
而回顧2009年和2010年兩次新股發行改革,則都是在詢價制的基礎上完成的,在今年改革中,涉及詢價制的內容有:擴大詢價對象范圍,允許主承銷商自主推薦5~10名投資經驗比較豐富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配售;促進詢價機構審慎定價;加強對詢價、定價過程的監管等。
盡管如此,證監會的改革還是受到了部分質疑,認為沒有觸動發行人和保薦人這一共同體的核心利益,導致股價虛高、業績變臉的案例頻繁發生。
正因如此,市場人士對于IPO掛至新三板這一模式寄予厚望,因為它或許可以凈化市場,讓優質企業脫穎而出。
但也有一些受訪人士認為,先全部放到新三板上去交易只是緩兵之計,屬于改良而非改革性的建議。“先全部放到新三板上去交易可以起到分流的作用,但只是緩兵之計,這不能從根本上解決A股IPO問題,未來還有一些企業源源不斷地上來排隊等候上會。”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微博]對記者表示。
對此,蘇培科建議實施快速審核機制,即符合上市要求的企業繼續讓其排隊,而不符合其上市要求的可以讓其退出,這樣可減緩市場,至少是投資者的心理壓力。
不管怎樣,業內人士認為在沒看到監管層出臺相關文件與細則前,還需要觀察。“即便是出臺相關細則后,也要看市場反應,畢竟資本更有話語權。”程毅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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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興柜模式
我國臺灣地區市場目前實行所有擬上市(柜)公開發行公司強制登陸興柜市場的制度,對擬申請上市(柜)的公司,強制要求先在興柜市場掛牌滿6個月,是上市或上柜公司的預備交易場所。而掛牌期滿后,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公司是否能夠申請上市(柜)。據悉,臺灣地區的興柜市場,是企業公開發行上市前必經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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