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黃世瑾 ○編輯 邱江
新股業績“變臉”有愈演愈烈之勢。
與百隆東方上市不足兩月即預減55%-75%的惡劣表現相比,A股“今年最貴新股”南大光電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就在上市首日,發行價高達66元的南大光電發布風險提示公告,公司上半年凈利潤僅5000余萬,同比下滑27.71%,并預測今年前三季度凈利潤同比下滑約40%。受此影響,南大光電上市次日股價慘遭跌停,昨日又一度大跌6%,收盤仍下跌3.75%。
新股上市后業績即“變臉”,一直是困擾我國證券市場的痼疾之一。就發行制度而言,由于按規定公司招股說明書引用的財務報表自其最近一期截止日起6個月內均有效,客觀上使新股財務審計完成和上市之間的“空窗期”為業績“變臉”提供了便利,從而導致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投資者對此深惡痛絕。
有鑒于此,深交所已要求最近上市的公司在其上市公告書內發布最近一期業績情況或者財務報表,并在最新的投資者教育中進一步表示,為了實現公司上市前后財務信息的有效銜接,近期要求擬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告書中進一步以季度為單位披露未來一期業績預告,進一步把信披關口提前。而上交所對新上市的公司尚無此“規定動作”的要求,有待緊隨跟進。
盡管交易所方面已在信息透明度方面有所作為,但我們認為,若要進一步遏制新股業績“變臉”現象,更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加大對相關保薦人和中介機構的懲戒力度。以南大光電為例,其半年度業績下滑近三成,三季度業績預計下滑約四成,雖然按照這個趨勢,投資者完全有理由擔心公司上市當年業績便可能下滑五成,但其保薦機構和保薦人仍將逃過懲罰。因為,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當年業績下滑50%的懲罰只適用于主板公司的保薦人,而創業板公司并不在此列。
南大光電在上市之前的2010年、2011年,業績分別同比暴增7倍多和2倍多,但上市當年即可能凈利腰斬。南大光電對此業績波動提出的解釋是,產品市場價格回歸理性,雖銷售量大幅增長,但彌補不了單價的下滑。誠然,創業板公司因為規模偏小,其業績具有較大的波動性,但保薦人絕不能以此為由為己開脫。換句話說,保薦人對于公司產品下游市場以及所帶來的業績不穩定性應該有充分的認識,公司是否真正符合上市條件,保薦人不能視而不見,更不能為其遮蓋。
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由于今年經濟形勢趨弱,企業大都感到經營困難,其中不少公司便把上市作為最后的救命稻草。但是,如果因此放低標準,放任業績出現下滑的公司上市,顯然不符合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原則。
只有讓業績“變臉”、包裝上市遠離我們,才能打造一個既服務于實體經濟、又有利于投資者的資本市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