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3月27日獲悉,深交所副總經理陳鴻橋表示,目前創業板中按第二套較低標準保薦上市的公司太少,第二套標準門檻很低,但幾乎沒有保薦機構愿意保薦這樣的企業,未來深交所將加大力度,推動“小而新、生面孔”的企業上市,推進小微型企業的發展。
附: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新浪財經注:加粗部分為第二套標準)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兩千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三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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