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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明明
招股書涉嫌虛假陳述一波未平,又有浙江的投資者向記者提示,杭州遠方光電的歷次股權轉讓疑點重重,要么是偷漏稅,要么是利益輸送,要么是清理門戶時趕走了公司原股東。這三者中至少有一項成立,否則股價相差太大無法解釋。
遠方光電本次發行1500萬股,發行日期為2012年3月21日,發行后總股本為6,000萬股。發行前,潘建根直接持有公司44.48%的股份,其妻子孟欣直接持有8.80%的股份,同時潘建根、孟欣夫婦直接合計持有長益投資88%的股權,通過長益投資間接控制公司28.20%的股份,二人累計直接和間接控制本公司81.49%的股份。
遠方光電的前身為2003年5月成立的遠方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68萬元。當年6月,因離職則不再繼續持有公司股權的共識,林建松在因個人原因,將其持有公司7.2萬元股權按原出資額分別轉讓給閔芳勝等四位股東。
2007年3月,王根良個人決定離職,將其持有公司4萬元股權按1:1價格轉讓給潘建根。王根良的轉讓價不合公允價,因截至2006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2.35元,截至簽署《股東轉讓出資協議》前一月末即2007年2月28日,未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2.4元。
公司解釋稱,在本次股權轉讓之際,遠方有限的每股凈資產已經高于1元,但由于遠方有限當時規模還較小,公司未來經營業績尚存在不確定性,此次轉讓股權數額也很少,經雙方協商,仍然確定本次股權轉讓價格為1元/每元注冊資本。
“公司未來經營業績尚存在不確定性”的說辭顯然勉強。2007年8月31日,遠方有限未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3.07元,顯示良好的成長性。
2008年1月,股東章軍和潘建根分別將其持有公司11.6萬元、2.9萬元出資按原出資額轉讓給孟拯,孟拯為孟欣之胞弟。章軍轉讓股權的原因還是“在于其個人決定離職”、“同樣基于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變化可能存在不確定性考慮”。截至2007年12月31日,遠方有限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3.3元。
2010年3月,潘建根將其持有的遠方有限333.3228萬元出資按1元/每元注冊資本分別轉讓給9名自然人和杭州長益投資有限公司。9名自然人股東均為發行人在職骨干人員且受讓股權份額很小,轉讓原因在于激勵員工。截至2010年2月28日遠方有限未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5.27元。
2010年4月,潘建根將其持有的21.36萬元出資按1:5的對價轉讓給竺素娥,轉讓價格計106.80萬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5.2元,最終雙方確定21.36萬元出資額的股權轉讓款取一喜好數為106.8萬元,股權轉讓價格為5元/每元注冊資本。
竺素娥現任浙江工商大學財務與會計學院教授、財務管理研究所所長,目前兼任浙江康盛股份、龍生股份等公司獨立董事。本次股權轉讓的原因在于,竺素娥基于其在財會專業上的教學、研究和擔任數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經驗,能夠為發行人提供財務管理、咨詢服務,竺素娥與發行人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系。
同月,華睿海越新增注冊資本68萬元,增資價格高達33.45元/每元注冊資本,該價格的定價依據由新老股東雙方參考2009年度發行人盈利情況和2010年盈利預測并結合投資平均市盈率8-10倍充分協商后確定。截至2010年3月31日,遠方未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6.52元。
投資者質疑,2008年1月,每股凈資產為3.3元,章軍為何以1元/股賤賣?2010年3月,每股凈資產為5.27元,1元的股權激勵價格是否公允?2010年4月,潘建根以5元/股的價格轉讓給竺素娥,以33.45元/股的價格轉讓給華睿海越,是否涉嫌利益輸送?
保薦人平安證券(微博)和發行人律師均認為,“發行人股東曾有的以低于每元注冊資本對應凈資產的價格轉讓股權的行為,有正當理由,不屬于偷漏稅行為,對發行人無影響。”
但有市場人士認為,低于凈資產轉讓,已涉嫌偷漏稅,同時涉嫌利益輸送。(上市公司價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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