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三高”不止 近六成仍破發
政協委員疾呼改革劍指新股發行
記者 吳黎華 李佳鵬 侯云龍 北京報道
在今年兩會上,賀強、李劍閣等政協委員把目光投向了下一階段資本市場改革的核心——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
Wind統計數據顯示,截至3月5日,2011年以來上市的305只股票中,平均發行價格依然高達25.7元/股,平均發行后市盈率(攤薄)依然達到了46.4倍,募資合計2961.6億元,超募資金則達到了1181.4億元。305只新上市的股票中,目前仍然有171只處于破發狀態,占比高達56%,而破發幅度達到30%以上的也有38家。
而在以“三高”(高發行價、高市盈率和高超募)聞名的創業板中,這種情況更為突出。自創業板開板以來,已有291家公司正式在創業板掛牌。Wind統計數據顯示,上述291家創業板公司的平均發行價格達到了31.3元/股,平均發行后市盈率(攤薄)則達到了60.8倍,募集資金合計1998.9億元,超募資金就達到了1161.9億元。
“有些機構胡亂報價,甚至不排除利益操縱,謀取巨額利益,導致發行市場極度混亂,而且產生連鎖反應。”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在接受《經濟參考報》等媒體采訪時表示,新股詢價不合理,推高發行價,導致了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普遍存在“三高”現象。由于股票發行定價不合理,二級市場股價水漲船高,造成整個市場的股價遠遠偏離公司業績和投資價值,風險巨大,只能過度投機。
為此,賀強在《通過我國股市的金融創新徹底改革股票發行制度的提案》中建議,將股票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直接對接,通過我國股市的金融創新徹底改革股票發行制度。他認為,目前新股發行問題的關鍵在于,股票從發行市場到交易市場存在一段時間間隔,切斷了股票價格在時間上的連續性,形成兩個市場之間很大的價差及巨大的利益誘惑。
他建議,新股發行一律采用網上集合競價方式,與股票交易的連續競價無縫對接,將新股發行日當天上午9:15至11:30作為新股發行集合競價階段;將當天下午13:00以后,作為股票連續競價階段,將集合競價階段的股票發行價格作為連續競價階段的起始價格。在股票集合競價階段完全以證券交易所現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以及“量大優先”等規則進行撮合成交,形成充分市場化的股票發行價格。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劍閣則建議,改革新股發審和再融資制度,應考慮進一步提高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市場需求和承接能力自主選擇發行窗口,通過市場力量調節一級市場發行節奏。
李劍閣建議,可以考慮提高或取消新股網下發行的比例上限,通過加大機構投資者在網下的認購比例,增加機構在定價時的話語權和責任感,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優化公司的股東結構。同時,考慮取消網下機構配售部分的鎖定期限制,增加在新股發行和上市環節的存量股份流通性,增加新股上市初期的股票供給,抑制“新股熱”的現象。
除了在新股詢價、發行窗口等方面的建議外,此次兩會中,部分提案還把目光投向了新股發行審核制度。民革中央在《關于促進我國資本市場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建議》中提出,應當改革發行審核制度,逐步向注冊制過渡,監管部門應主要從政策制定及監管層面進行宏觀調控,穩妥探索將IPO上市企業的實質審核向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保薦人負責為本的審核制度轉變;簡化發行審核標準,通過增加供給量,擴大企業上市規模來調節發行價格,讓發行上市不再成為稀缺資源,從而使市場化的詢價范圍達到合理。
民革中央的提案認為,監管部門承擔過多的審批職能,不僅會導致嚴重的審批尋租,而且會使監管部門與市場有著千絲萬縷的隱秘聯系,嚴重影響監管和懲戒犯罪的職能。因此,證監會作為監管者,應當將審批職能逐步取消或向交易所、證券業協會等組織轉移,把主要精力放在監管市場各方主體、交易所和中介機構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