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監會最近公布的5家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中,各家公司都對上市之后的分紅進行了量化約束與明細承諾。
千禧之星在招股書中承諾,如無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等事項發生,公司應當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
鞍重股份承諾采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公司每年以現金形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
綠城水務同樣承諾,采取積極的現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每年以現金形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
通潤驅動承諾每年以現金形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25%,或者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75%。
保險業龍頭新華人壽除了同樣承諾10%的年分紅比例外,還表示因為前董事長違規事件,強化公眾投資者保護機制,將在2012年9月30日前實施完畢不少于人民幣10億元的特別分紅。
華西都市報記者張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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